7月26日,阜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亓龙主任主持会议,阜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树生代表市政府向会议报告《水安条》贯彻实施情况。
刘树生副市长在报告中指出,阜阳市水路运输发展迅速、前景广阔,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扎实有力,成绩显著。报告围绕《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在阜阳市的实施情况,从宣传动员、学习培训、监管执法、保障救助、政策配套等多个方面进行汇报,充分体现出市政府对《水安条》在阜阳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视,较全面地展示了海事港航部门在发展水运经济,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同时对进一步发展水运事业,增进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报告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亓龙主任、王改林副主任组织人大代表对报告开展分组讨论,市海事局李卫东局长、梁煦文副局长和监管中心胡颍泉主任参加分组讨论,与人大代表面对面汇报工作,解答提问,重点回复了水运发展、渡运安全、水体环境保护与水上旅游等人大代表关心的问题。
分组讨论后,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程序表决通过了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在阜阳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