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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州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出炉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1-21
导读:XX网12月22日讯日前,市海洋与渔业局公布2017年福州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公报从海域环境质量、江河入海污染物及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状况、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海洋环境灾害与风险、海洋环境保护与管理等多方面,充分展......
XX网12月22日讯日前,市海洋与渔业局公布2017年福州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公报从海域环境质量、江河入海污染物及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状况、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海洋环境灾害与风险、海洋环境保护与管理等多方面,充分展示我市海洋环境状况,为各级政府加强海洋管理,制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据悉,福州市管理海域总面积10573平方公里,大陆岸线总长920公里,乡级建制以上海岛岸线390公里,岛礁864个,拥有较为丰富的港口、矿产、旅游和海洋生物资源,为我市海洋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加强对罗源湾、闽江口等主要海湾和江河入海口、重要陆源污染物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赤潮监控区等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的基础上,我市继续开展长乐国家级海洋公园、福建省长乐海蚌资源保护区和黄岐半岛海水增养殖区等重要海域的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全市近岸海域共布设监测站位176个,获得各类海洋环境监测数据14062个,编制各类监测报告与通报187份。

公报显示,2017年我市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二类或优于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87.6%,劣于四类水质面积比例为1%,与上年相比海域水质状况有所改善。监测海域海洋沉积物质量和海洋生物质量总体状况较好,主要海水增养殖区和海洋保护区环境状况总体良好。

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海洋环境保护与管理工作。

2017年,全市安排专项资金350万元,用于罗源湾红树林海岸公园建设、连江县人工渔礁建设规划、福清海岛岸线修复及沙滩整治项目、长乐海洋环境整治项目。2017年由市政府印发了《福州市海漂垃圾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牵头、11个相关市直部门组成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在市县两级财政设立治理专项资金,建立海漂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2017年,我市在近岸海域和闽江流域放流日本对虾、大黄鱼、海蚌、鲫鱼、鳙鱼等10余种水生生物苗种2.9亿尾。并响应渔民需求,优化放流品种,在连江黄岐东鼓岛附近海域放流花蟹苗29万尾。花蟹育苗和放流在全国尚属首次,这获得了当地渔民的极大好评。

2017年,我市划定25个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2835.96平方公里,大陆自然岸线385.66公里,海岛自然岸线381.64公里。我市严格落实红线管控措施的要求,禁止损害海洋生态的开发活动。

2017年,全市海洋行政执法部门以开展“碧海”“无居民海岛”等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涉海工程、海域采砂、海洋倾废执法检查,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行为进行查处,并积极推进全国海洋工程环境保护执法示范建设,强化省市县三级部门纵向联动,以及边防、海警、海事等部门横向联勤执法,有效推进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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