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赣州市财政局获悉,为高质量推进赣州市脱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市财政下达2019年“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市级配套资金2.43亿元。
围绕让农村“美”起来,按照“四精”理念和“连片推进、更高质量、生态宜居、长效管护、社会参与”的美丽生态宜居新农村工作思路,根据《2019年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市省级村点共计4561个,市级财政按每个村点安排财政专项补助资金6万元,共需配套2.43亿元,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新农村整治建设村组内的道路、巷道、入户便道建设,农户改厕改房补助,村内改沟改塘,村庄绿化、亮化、美化、文化等建设项目。各地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资金使用途径。
据了解,2017年至2019年,我市财政共统筹安排了市级配套资金11.03亿元,助力各地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