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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生态环境建设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8-03
导读:7月22日,从相关新闻发布会获悉,2019年以来,赣州市检察机关把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谋划推进,创新构建融保护、打击、预防、修复于一体的生态检察工作机制,为建设生态赣州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7月22日,从相关新闻发布会获悉,2019年以来,赣州市检察机关把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谋划推进,创新构建融保护、打击、预防、修复于一体的生态检察工作机制,为建设生态赣州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赣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职,助推环境质量向好发展。2019年,赣州生态环境质量创近年来最好水平,PM2.5年均浓度降幅居全省第一,年均浓度居全省第二,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1.2%,位列全省第三;水质综合指数居全省第一,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均为100%。

检察官察看盗伐林木现场。

  在加大履职力度方面,2019年,赣州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生态领域刑事犯罪142件199人,同比上升100%、145%,提起公诉271件422人,同比上升45%、50%。组织开展全市“牛蛙非法养殖污染”、农村和城镇居民饮水安全等四个公益诉讼小专项监督行动,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6件,共发出生态领域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27件。共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1800余亩,恢复被污染水源地700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30余万尾,清理违法堆放垃圾1200余吨;督促整改违法排污企业或养殖场49家,拆除非法排污口73个;追偿生态修复费用500余万元。

检察官现场监督增殖放流。

  在推动多方协作机制建设上,赣州市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由市检察院统一调度全市办案力量,形成运转高效的办案格局。此外,检察机关还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全市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行政部门设立了35个派驻检察室,2个检察工作站。采取主动上门“座谈送达”、集中公开宣告等方式送达生态环境类检察建议190份,督促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下一步,赣州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打击和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促进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享合力,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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