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正值建国70周年之际,制定本条例,恰逢其时,意义非凡——是运用法治手段向社会传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路径,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有益实践,也是推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在综合城市功能、城市文化综合实力、现代服务业、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出新出彩的重要举措。
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为此,市文明办、市司法局于2019年7月10日上午联合举办《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听证会,并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不文明行为依法予以曝光是否合法、合理,七项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纳入重点治理清单是否合适等事项进行听证。15名听证代表现场“论剑”,充分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多数代表倾向于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不文明行为依法予以曝光是合法、合理的,但应细化曝光的程序和条件;并认同草案第二十四条所列七项不文明行为应当纳入重点治理清单。
市人大法工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列席了会议。
此次立法听证会后,市司法局将会同市文明办根据各方意见对《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认真研究和修改完善,再按立法程序报市政府审议后向市人大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