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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又实施一惠民新险种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4-10
导读: 近日,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市计划生育协会针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计生家庭对服务需求新发展的实际,新出台了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该保险是针对计划生育家庭量身定制的政策性保险,是续计划生育家庭爱心......

近日,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市计划生育协会针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计生家庭对服务需求新发展的实际,新出台了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该保险是针对计划生育家庭量身定制的政策性保险,是续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后,在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上服务好经济社会全局的又一惠民险种。桂林市因此成为广西区内第一个大面积实施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地级市。

计生家庭关爱保险有着三大特点:

一是跨度扩大,范围增加。保险范围为户籍为桂林市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家庭,其家庭成员中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保险,贫困计生家庭优先办理。此险种保障范围从原来0-18岁子女为主要对象扩大到年满18周岁到60周岁的计生家庭的父母和子女,惠及了更广泛的计生家庭。

二是保费低廉,保障高额。保险费为每人每年30元,保险金额最高合计16000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13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额2000元,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额1000元。此险种较大多数的意外保险,增加了疾病住院医疗保险,使保障责任更能满足计生家庭对健康保障的需求。

三是利益导向、保费优惠。对生育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双女家庭的子女为被保险人的,以一人一份30元计,承保的保险公司补助5元,户籍地县级财政补助5元,计划生育家庭参保人支付20元。对其它计生家庭的父母、子女以及生育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双女家庭的父母为被保险人的,以一人一份30元计,承保保险公司补助5元,计划生育家庭参保人支付25元。保费采取政府补助一点,保险公司优惠一点,群众自掏一点的方式,尽管补助金额不高,但它丰富了我市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机制内容,是构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的有效举措。

据了解,桂林市自2007年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以来,先后实施了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安康保险、计划生育手术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其中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成效明显,仅2016年1月至今,桂林市已为11.8万0-18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办理了爱心保险,投入保费591万元,截止半年已为470户家庭办理了理赔服务,理赔率达60%。多年来,计生家庭系列保险已为近18万户计划生育家庭撑起一把保护伞,为保障计生家庭权益、提高计生家庭防范和抵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和商业保险对计生家庭保险的补充作用,经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共同到有关县区学习调研,以18周岁以上的计生家庭的子女和父母为主要受益人群的关爱保险就这样应蕴而生了。2016年9月12日,桂林市召开2016年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培训班,部署从即日起实施关爱保险,拉开了全市推广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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