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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起个税改革红包正式领取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1-19
导读:2019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实施,个人在享受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将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作为纳税......

  2019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实施,个人在享受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将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作为纳税人的您准备好领取红包了吗我们在本报分三期连载,本次为第三期,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帮助您了解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帮助您及时享受到改革的减税红利。

  一、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之——赡养老人篇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6.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答:不能。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7.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答: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如何申报享受

  1、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填报相关扣除信息

  答: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按照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内容。

  2、纳税人怎么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数据网站还是现场提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的公告》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3、个税手机APP系统如何下载如何进行注册等操作

  答:

  关于个税APP如何下载。

  为便于广大纳税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项目组提供以下下载渠道:

  苹果APP Store苹果APP Store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可在APP Store中搜索“个人所得税”,点“获取”进行下载。

  安卓终端应用

  贵州省电子税务局扫码下载渠道。广大纳税人可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电子税务局入口,跳转到自然人办税服务网站后,进行手机APP扫码下载。

  各大手机应用市场。目前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后续会上架更多应用市场。广大纳税人可以在上述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如应用市场下载出现问题,则建议使用上述二维码扫码下载方式进行安装。

  关于个税APP如何注册。

  当前,个税APP支持以下两种注册模式: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模式,即通过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然后与公安系统动态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大厅注册码注册模式,即纳税人到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经办税服务厅人员验证人证一致后,登记个人证件信息并派发注册码。纳税人再选择此模式,输入注册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姓名等信息,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鼓励并引导纳税人采用远程办税端报送信息。

  4、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提交资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的公告》

  第二十条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 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5、纳税人可以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给企业,到时自行申报扣除吗

  答: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6、预缴工资薪金的个税,发现预缴申报有错,多缴纳了,是可以当期办理退税还是等办理了汇算清缴再多退少补

  答:区分具体情形办理:如果是由于申报错误、与实际不符而导致多缴的,可以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当期办理更正申报申请退税;如果是未及时报送或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导致多缴税款的,由于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申报纳税,纳税人可通过扣缴义务人在补充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的下月办理预扣预缴申报时,申报享受,准确缴纳预缴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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