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保障标准》文件精神,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必须符合文件规定的收入及住房困难标准,获得实物配租的家庭,不得对公租房进行转租、转借及用于经营活动,为确保国家住房保障政策得以公平公正实施。观山湖区住建局于2020年3月印发了200余张《关于严禁对承租的公租房进行转租的公告》张贴到全区各公租房项目,同时向各项目运营管理单位下发了《关于对观山湖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的通知》。
5月19日,观山湖区住建局会同区教育局、金华镇、朱昌镇及各公租房项目物业管理公司一道,对观山湖区范围内的窦官公租房和金华廉租房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排查重点为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转借、出售、调换、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用途的行为。截至目前已排查窦官公租房租户2685户,发现转租1户,已作退房处理,疑似转借家庭1户,目前正在进行调查核实;本次排查违规改变公租房结构,区住建局对全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将不定期开展“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