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听证会缘由是被害人拉某某对被告人朋某某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决请求刑事抗诉。被告人朋某某故意杀人一案由海南州院检察长杨淑萍承办,向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一审案件。
听证会上,主持人核实了抗诉请求人身份,并告知了可申请回避等权利义务内容,在信息核对无误基础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抗诉人阐述申请理由和请求,抗诉请求人与案件承办人经主持人许可,相互发问或者作补充发言,听证员向案件承办人、抗诉请求人提问后对案件进行了评议并发表了支持检察院不抗诉的意见。在听取被害人请求抗诉理由及意见和听证员的评议意见后,原承办检察官杨淑萍发表了不支持抗诉的答复,并从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且案件起因系民间纠纷等三个方面充分阐述了不支持抗诉的理由。
这是州人民检察院举办的首次刑事案件公开听证会,对进一步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保证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