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外疾之害,轻于秋毫,人知避之;内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不受监督的权力是通向腐败的捷径。而监督也有内部和外部的不同,巡察工作就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巡察要起到刹风作用,就要高质量抓好巡察整改,不断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激浊扬清。
日前,杭州市委巡察组向14家单位反馈巡察情况,亮出“问题清单”,昨日市委又召开了巡察发现问题交办暨整改工作部署会。从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看,可谓是秉笔直书,既客观反映了情况,又中肯提出了整改建议。比如,在向市规划局反馈时,巡察组就指出,其在项目管理上存在采购依据不充足、招标具有明显指向性、执行与监督未分离等情形,建议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在向市场监管局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该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三公”经费使用超标,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