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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视隐患是最大的危险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7-17
导读:杭州日报 评论员 王俊勇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分别约谈了两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化品企业。这两家企业此前已被要求整改安全隐患,但都没有完成,而且都在未完成的情况下对外发布消息称整改完毕。这样的行为属于彻头彻尾......

杭州日报 评论员 王俊勇

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分别约谈了两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化品企业。这两家企业此前已被要求整改安全隐患,但都没有完成,而且都在未完成的情况下对外发布消息称整改完毕。

这样的行为属于彻头彻尾的欺上瞒下,既干扰了正常的监管工作,又误导了社会大众。从这种荒唐的做法可以看出,两家企业的相关责任人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根本不想整改。

安全隐患不是小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再小的隐患都有可能导致重大的事故。生产管理学中有一个著名的理论——“海恩法则”: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事故的发生,都是安全隐患的累加,最后再是一根稻草压死一头骆驼。安全隐患就是事故发生之前的预警。要想确保安全,必须及时掐断事故的苗头,越早消除隐患越好。

上述两家被约谈的企业不是不知道自身存在的问题,但却选择漠视隐患,企图蒙混过关。这说明有的企业并没有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这些企业应该也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从实际情况看来,这些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却没有落实到生产上。明明发现了安全隐患,却拒绝整改,这是侥幸心理在作祟,本质上是赌徒心态,在赌不会发生事故。企业的相关责任人如果抱着这种心态,发生事故是早晚的事。

安全大过天。安全制度的每一项内容,都是无数人用时间、才智、汗水乃至生命的代价总结出来的。安全隐患已经够危险了,漠视隐患则如同怀抱一个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是最大的危险。面对安全隐患,应当坚持“零容忍”,对于上述两家有“前科”的企业,除了约谈更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于所有企业,都要督促守牢安全生产红线,不放过每一个哪怕是再细小的隐患,切实做到防微杜渐。

近年来,我国多地的危化品企业发生过数次极为惨烈的安全事故,损失特别巨大。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必须从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详细排查,不放过每一个安全隐患,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心态,才能真正筑牢安全防线,为生命撑起一方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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