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
问责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手术刀,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9月4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公布。新版条例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实践,进一步健全完善问责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方式等,不断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也为各地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添加了“重磅级”内容。
关键词:政治性
压实党组织问责工作的政治责任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需要各级党组织来具体落实。为此,新修订的《问责条例》进一步细化各级党组织开展问责工作的职责,规定党委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党的工作机关应当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机关本系统本领域的问责工作。
5月8日,杭州临安区潜川镇前后两任水利站站长查志刚、潘建华被问责。两人因处理该镇城后村饮用水浑浊等问题不力,影响老百姓饮水,受到诫勉问责处理。与以往不同,这次问责是由潜川镇党委作出的。
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进行问责,在2016年制定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已经作了规定。然而,杭州市纪委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区和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问责不力、推卸责任、问责简单化的现象,还有的把问责完全看成纪委一家的事。党委、党的工作机关主动问责不够,问责工作尚未形成合力。
“要让《问责条例》落地生根,必须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关键在党委、要害在一把手。”杭州市纪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条例出台后,杭州市进一步加强党委对问责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各类问责主体作用,进而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下一步,杭州将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作为纪律、巡察和派驻监督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贯彻执行不力、随意变通等问题,让条例落地生根。
关键词:精准性
健全规范程序科学严肃问责
2016年《问责条例》实施以来,问责持续深入,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但在实践中,也有些地方出现了问责不规范等问题,如根据个别领导决定随意启动问责程序,发生事故后为尽快平息舆论和应付上级,在一些问题未进行充分调查、未核实清楚的情况下草率作出问责决定,产生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问责工作的严肃性。
新修订的《问责条例》对问责程序的健全规范,使审批流程更加明确具体,给问责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有效增强了问责工作科学性和严肃性。
今年年初,富阳区纪委监委转发了一条消息:该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党总支原书记、处长骆绍平,因职务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然而此案并未到此止步。
“骆绍平出问题,少不了‘土壤’和‘温床’,尤其反映出主管单位区城管局党委存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富阳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此案“一案双查”。 经查,富阳区城管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该局党委书记夏某、分管领导申屠某,都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富阳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夏某、申屠某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区监委向该区城管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局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廉政建设,切实整改到位。
“本案从一开始,我们就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力求做到精准问责。对《监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拿出了具体整改方案。”案件调查组组长陆立荣说,问责要严格按照程序问到关键处,问准关键人,才能让问责对象心服口服,发挥问责的最大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