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晨报讯 日前,位于我区的杭州某胶业公司负责人从生态环境余杭分局工作人员手中拿到了一份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看到获准再延期缴纳罚款的通知,这位负责人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为什么要用一个“再”字事情还得从去年9月说起。当时,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采样监测后发现,企业涉嫌违法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即于当年11月对该企业作出罚款并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罚决定。但是由于经营资金周转困难,企业提出了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
据了解,早在2009年,依据《行政处罚法》有关罚款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规定,我区环保部门就开始试行环保罚款可分期缴纳,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根据2018年所修订的余杭区《环保行政罚款延期或分期缴纳操作细则》,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一次性交纳环保行政罚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且当事人无主观故意,并能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经当事人申请,环保部门核实批准,可以延期或者分期缴纳。
经审核,生态环境余杭分局同意企业分四期缴纳罚款。截至目前,企业已按时缴纳前三期罚款。但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加之企业前期技术改造投入资金较多,导致近期流动资金不足。4月26日,企业再次提出申请延期缴纳最后一期罚款。
为此,生态环境余杭分局专门就此事进行集体审议,考虑到疫情等不可抗力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实际困难,本着“监管+服务”理念和执法人性化原则,最终同意该企业剩余罚款缴纳时间再延期两个月。
企业负责人在拿到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后表示:“由于疫情影响,当前企业还处在恢复元气阶段,这两个月的时间对我们来说实在太重要了,感谢这样人性化的举措,给了我们小微企业生存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