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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隐患“十大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出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7-04
导读:萧山日报平安是最大的民生实事。为深入推进“强基固本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全区社会风险、安全隐患的防控力度,夯实“平安萧山”基础,实现全区“安全、有序、和谐、文明”的治理目标,2020年,萧山组织开展风险隐患“......

萧山日报平安是最大的民生实事。为深入推进“强基固本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全区社会风险、安全隐患的防控力度,夯实“平安萧山”基础,实现全区“安全、有序、和谐、文明”的治理目标,2020年,萧山组织开展风险隐患“十大专项治理行动”。

围绕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突出交通安全、社会治安、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房产租赁、餐饮行业、欠薪问题、网络借贷、“平安三率”提升等十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我区着重排查与整改风险隐患及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四落实”及绩效评估。

目前,“十大专项治理行动”正全面推进。交通安全风险治理专项行动,对道路安全隐患、电动车、工程车、“两客一危”及拖拉机、学生接送车、工地及施工路段,开展拉网式排查;全区社会治安隐患治理专项行动,以“刑事发案三降”活动为载体,重点开展命案防控,特别是民转刑案件防控,建立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区信访积案化解治理专项行动,以信访“三无”创建工作为载体,重点梳理信访积案情况,加大重大信访事项攻坚力度,开展信访积案“清零行动”,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构建良好信访生态;6月份是安全生产月,各镇街、部门广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特别是对小微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治理,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各类突出问题……

本期我们重点报道住房租赁市场治理和社会治安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破解乱象,排查纠纷,实施对策,营造一方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

住房租赁市场治理专项行动——

破题住房租赁乱象,

让群众住上“安心屋”

安居乐业,是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美好生活。要保障“乐业”,首先必须能够“安居”。今年,我区将住房租赁乱象整治工作列入全区“强基固本年”十大风险隐患治理行动。目前,由区住建局牵头开展的全区住房租赁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已经启动。这场持续至年底的专项行动,将重点解决利用“假”“骗”“欺”等手段侵害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问题。

行动中,针对全区范围内实际从事住房租赁托管运营或租赁居间服务的住房租赁企业、房产经纪机构及其他组织机构,区住建局通过摸底调查和集中整治两种方式,全面摸清底数,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同时,多部门开展联防联治,组建长租公寓联合检查小组,不定期对矛盾突出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其主动承担企业责任、规范从业行为。在协同做好信访矛盾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充分依托街道、社区的属地管理作用,主动开展房东、租客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妥善化解信访纠纷。针对房东和租客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现状,区住建局通过奖惩结合加强行业监管,并开展广泛的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

通过专项整治,将进一步规范我区的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为租户营造良好、舒适的租房环境,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中介行业乱象,不断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保障新老市民良好的租住体验。

案例一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

杭州聚成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该房屋原房东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外发布了该房屋的出租信息,并介绍一名租客与该房屋二房东签订了为期一年的该房屋租赁合同。上述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规定,对此,区住建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杭州绿都房屋置换有限公司、杭州力德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在明知房屋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仍为该房屋的交易提供经纪服务,并收取佣金。两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九项“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的规定,区住建局责令两公司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两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为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进行代理销售

杭州格上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明知代理的商品房项目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情况下,仍代理销售该项目房屋。该公司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第二款“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规定,区住建局对该机构作出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2万3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未书面告知房屋租赁涉及税费事宜

杭州远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网上挂牌出租一租赁房屋。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该公司没有事前书面告知相关税费承担的事项,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项“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的规定。区住建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并处以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未经得当事人同意发布个人信息

杭州坤宇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在未经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他处收集大量业主信息,由其员工向业主打电话,了解租房或售房供求的相关情况,推介房产中介租赁服务。经查实,其存在侵害依法得到保护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利,已被相关部门处以书面警告并作出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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