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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危险重重 天降豆粉险砸孩童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3-23
导读: 信恒现代城豪园。天降豆粉险些砸到5岁孩子。在邻居群里,大家议论纷纷。图片均由张先生提供17日9时15分许,家住信恒现代城豪园E栋3单元的张先生夫妇领着5岁的孩子外出散步,孩子走在最前面。他们刚走出单元门不到3米......

信恒现代城豪园。

天降豆粉险些砸到5岁孩子。

在邻居群里,大家议论纷纷。图片均由张先生提供

  17日9时15分许,家住信恒现代城豪园E栋3单元的张先生夫妇领着5岁的孩子外出散步,孩子走在最前面。他们刚走出单元门不到3米,一个物体从空中突然坠落,只听“嘭'的一声,正好砸在孩子身边的地上,吓得张先生赶紧抱起孩子跑开。这是啥东西又是谁干的呢

  孩子险被砸到

  父亲为天降豆粉跑一天

  安慰完受惊的孩子,张先生跑回来发现差点砸到孩子的坠落物是一袋豆粉,袋子已经裂开,豆粉散落一地。根据坠落位置,张先生推断这袋豆粉应该是从3单元1门或者是2单元2门扔下来的。

  考虑到高空抛物的危害太大,身为教师的张先生认真起来,马上联系了物业,并在邻居群里发布了信息,一方面给邻居们提个醒,另一方面也希望责任人能站出来,并保证不再发生此类事件。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会调查,张先生追问结果,得到的答复是“没调查到”。在邻居群里,虽然大家对这事儿都很愤慨,可没有人站出来承认或能提供有用的线索。

  张先生找到当地派出所,想请他们出手揪出高空抛物的“黑手”,得到的答复是“可通过起诉的途径来解决问题”。他翻看了相关资料,也找了律师咨询,发现按照现行规定,自己是没有办法直接找到责任人的,起诉有可能“涉案”的所有居民的做法费时费力,且有可能冤枉好人。

  张先生只好与物业商量,在小区内贴公告,提醒大家注意,也警示高空抛物的人不要再犯。他不知道一纸公告到底有多大的约束力,为了一袋天降豆粉,他整整跑了一天,但事情也只能到此为止。

  行人被天降醋瓶砸晕

  却无人负责

  在高空抛物的受害者中,市民苑女士在5月6日的遭遇要严重得多。当天傍晚,途经道里区运华广场307栋钢铁街一侧时,一个玻璃瓶从天而降,砸在了苑女士的头上,她当场被砸晕。

  苑女士的儿子王先生介绍,得到消息后他马上赶到现场,看到苑女士用手捂着头上的伤口,鲜血顺着手指淌了一地,伤人的玻璃瓶散落在地上,从包装上看是瓶醋。王先生急忙联系急救中心,接着又报了警。医生为苑女士取出玻璃碎片,做了伤口清理和缝合。由于目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苑女士只好回家进行观察。虽然有关部门和王先生做了各种努力,可当事人现在还没有找到,看着无辜受伤的母亲,王先生真是又心疼又无奈。

  近年来,高空抛物伤人损物事件时有发生,有人扔烟灰缸把路人砸进医院,有人扔菜刀把豪车砸坏,有人扔未熄灭的烟头差点引燃楼下邻居的帽子……物业管理部门也非常苦恼。松北区某小区内有4栋高层,有居民差点被高空抛物砸到,希望物业能帮忙找到“凶手”。可物业能力有限,最终不了了之。此后,物业时常在小区群里提醒大家不要高空抛物,一旦发现苗头马上上门劝说,可尽职的物业还是无法杜绝小区内高空抛物的出现。

  高空抛物真的就无药可医了吗

  如何确定“真凶”

  新规要来了

  翻阅资料时,张先生看到了一丝希望,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在总结侵权责任法实践经验基础上,针对侵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对相关内容作出了补充完善。新增规定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拒绝高空抛物不再是一种倡议,而是正式成为法律层面的一项禁止性规定。

  对此,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党支部书记赵长江表示,对于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致他人财物损失这类侵权行为,按照一般侵权责任原则,侵权责任人即抛物人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类案件往往又很难找到侵权责任人,按照现行有效的《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一规定虽然对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造成不公平,但也解决了受害人的赔偿问题。

  本次民法典草案中的侵权责任编在总结《侵权责任法》实践经验基础上,对相关内容作出了补充完善,新增规定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同时,草案还增加规定“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这无疑对于受害人的保障又增加了一层,这也督促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为了避免这类赔偿的发生,可以采取在建筑物上加装摄像头、防护网等措施,有助于查清抛物人,避免损害的发生。如果最终能够确定侵权责任人,那么根据草案规定,之前已经给予补偿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当事者说

  作为当事人,张先生特别希望惩治高空抛物的法律规定能尽快出台,而且能够再健全些,谨慎且有力,真正做到切实有效,不让受害人为难,不让好人受罚,也不放过高空抛物的责任人。如果找不到责任人,整个居民楼的居民都要被起诉、承担责任的做法,我觉得不可取,没有做坏事的人为啥要受到惩罚而且发生高空抛物后,不应该让个人去调查谁是责任人,个人没有这个能力,应该由执法机关去调查,一旦查实就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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