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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隐身“钓鱼”敲诈 涉恶集团被“团灭”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6-20
导读:2018年6月以来,松北区李某某、何某某、杨某、田某等11人结为涉恶集团,以李某某、何某某为首要分子,有分有合地在哈市松北区、呼兰区以网络艳遇、怂恿酒驾、驾车碰瓷为手段,实施多起敲诈勒索案。他们以女性同案通过......

2018年6月以来,松北区李某某、何某某、杨某、田某等11人结为涉恶集团,以李某某、何某某为首要分子,有分有合地在哈市松北区、呼兰区以网络艳遇、怂恿酒驾、驾车碰瓷为手段,实施多起敲诈勒索案。他们以女性同案通过“陌陌”等聊天软件约被害人见面,就餐期间唆使被害人饮酒,餐后再怂恿其酒后驾车,其他同案人则事先驾车埋伏在附近,故意追撞被害人驾驶的车辆,制造交通事故,并对被害人以酒后驾车肇事报警相威胁,实施敲诈勒索。

2018年6月13日晚,负责“钓鱼”的赵某某通过“陌陌”聊天软件约到被害人王某一起吃饭,席间热情地劝酒。美人当前,王某来者不拒,几瓶啤酒很快下肚。酒足饭饱之后,赵某某让王某驾车离开饭店送其回家,王某刚把车开出去没多远,早已等候在店外的李某某等人立即驾车撞了上去。与此同时,李某某的同伙也驾车赶到“事故现场”壮声势,几人以王某酒驾为由敲诈钱财,否则就报警。眼见对方几名彪形大汉把自己围在中间,又害怕被查出酒驾,王某只好掏出了25000元“私了”。此后,李某某等人频频使用这一招,共实施敲诈勒索犯罪8起,涉案金额11万余元。

2018年10月10日,松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某、何某某等11人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10月25日,松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对此案进行宣判,依法分别判处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依法判处孙某等9名被告人6年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和12万元至8000元不等罚金。

●评论

网络空间不是黑恶“温床”

信息化时代,互联网应用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给人们带来便利、高效的同时,也被一些居心叵测的人利用,实施违法行为。特别是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黑恶势力心存畏惧、不敢嚣张,公开砍杀打斗、划分地盘、收取保护费等“硬暴力”明显收敛;有的黑恶势力就地伪装、隐身变色,从传统行业领域向金融、网络等新兴领域延伸触角,以新兴方式做掩护,隐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出现了“套路贷”“网络犯罪”等新型涉黑恶犯罪。李某某等人利用手机社交媒体“钓鱼”、实施敲诈勒索正是其中一种。

坚决防止网络空间、新兴领域成为滋生黑恶势力的新温床!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准确把握涉黑涉恶新动向,把网络空间、新兴领域纳入专项斗争重点领域,深入研究网络空间、新兴领域犯罪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对涉黑恶新型犯罪进行依法打击、精准打击。

网络空间、新兴领域涉黑恶犯罪,隐蔽性、欺骗性强,危害面广。像“套路贷”违法犯罪分子大多会披上各种合法外衣,诱骗被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使用纠缠、骚扰、聚众恐吓等“软暴力”手段,最终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及其亲属财物的目的。这种新型犯罪方式欺压、残害群众,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极其恶劣,因而被列为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之一。

黑恶势力与人民所需要的美好安定的生活格格不入,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凡黑必扫,有恶必除!当网络空间、新兴领域中露出像“套路贷”这种涉黑恶犯罪势头之时,必须给予精准打击,才能遏制此类犯罪的蔓延之势。

网络空间、新兴领域从来都不是法外之地。我们必须增强政治敏锐性,擦亮眼睛,认清黑恶势力的复杂多变性和伪装面目,加强对新型涉黑恶犯罪的甄别、打击、防范,严厉打击网上诈骗、收取“保护费”、“软暴力”等带有网络黑社会性质的新型涉黑恶犯罪,确保打准、打精、打实。要善于筑牢网上防黑屏障,有效规范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切断犯罪利益链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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