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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江湾小区业主物业对簿公堂

大律师网 时间:2019-11-16
导读:  近日,位于松北区世茂大道的金色江湾小区业主向记者反映,因认为“服务不到位”,业主委员会将前物业公司哈尔滨状元物业有限公司“炒”掉后,聘用了长城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但是,老物业拒绝与新物业交......

  近日,位于松北区世茂大道的金色江湾小区业主向记者反映,因认为“服务不到位”,业主委员会将前物业公司哈尔滨状元物业有限公司“炒”掉后,聘用了长城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但是,老物业拒绝与新物业交接,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

  业主大会决议解聘物业

  “电梯困人、滑梯,地下车库漏水,物业也不修,消防栓里没水带,存在防火隐患,这样的服务我们肯定不能接受。”对于“状元物业”的管理,金色江湾业主代表赵先生很失望。

  赵先生等业主介绍,2017年9月,金色江湾小区居民举行了全体大会,投票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取得街道办事处同意,随后到松北物业办备案。由于小区业主对“状元物业”不满意,2018年7月25日至29日,金色江湾小区业主大会决议解聘“状元物业”,并于同年12月与“长城物业”签约,同时向“状元物业”送达了《退出金色江湾项目通知书》。但是,“状元物业”一直不肯交付物业相关系统、手续。“老物业不走,新物业就进不来,我们这么贵的物业费,电梯没人修、车库漏水没人管,我们该怎么办”赵先生说。

  物业质疑业委会资格

  “长城物业”刘经理说,按合同约定,该公司在今年年初就应该接管小区,但直到现在都“进不去”。“‘状元物业’曾跟我们交涉,说小区业主欠700多万元的物业费,如果想让他们撤出,这部分欠款需要由我们补偿。我们不可能支付这笔钱,就这样,老物业不让我们进入小区,也不配合我们办手续。”

  “状元物业”郭经理则表示:“我们不是不交接,是对业委会的身份不认可。”他说,根据规定,成立业委会必须“双过半”,即“小区总户数过半”和 “业主建筑面积过半”。“状元物业”认为业委会成立程序存在违规,不具备资格,业委会的资格都存在问题,他们“炒”物业的行为不合法。“现在我们双方已就此事诉讼到松北区法院,如果法院确认业委会具有资格,我们才认可。”他说。

  对此,松北区松安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贾主任说,该小区申请成立业委会时,是先由街道办工作人员到松北区物业办请教、协商成立的规定、办法,小区业主又按相关规定,依法进行了业委会的成立,街道办全程进行了监督。

  目前,松北区法院已就此事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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