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试点方案,选择4个直辖市和7个副省级城市进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25个中标品种均为原研药、参比制剂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价格平均降幅为52%,最大降幅达96%。近日,省医疗保障局下发通知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地,惠及我省患者。
其中包括通过建立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机制,按照国家要求,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鼓励我省患者使用质优价廉的中选药品;通过开展自主降价工作,鼓励其他非中选药品降低在我省的销售价格,减轻患者负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