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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五哥”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判了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5-31
导读:  5月15日14时,道外区人民法院对道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等18名被告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

  5月15日14时,道外区人民法院对道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等18名被告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执行判决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赌博罪、骗取贷款罪、包庇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进行宣判,18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2年至25年不等有期徒刑及附加刑。

  以商养黑以黑护商 共实施30余起犯罪

  2009年6月,被告人赵某纠集多人与通河县另一社会闲散人员李某志相约聚众斗殴,“五哥”“赵老五”的恶名开始在通河县区域内广泛传播,赵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初具雏形。2012年,随着人员不断加入,形成了以被告人赵某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刘某财、郭某旭、蔺某明、王某东、李某华为骨干成员,被告人毛某、李某龙、赵某龙、芦某、张某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0年至2018年期间,赵某与李某华先后成立并实际控制了哈尔滨弘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某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盛世某园商务会馆、哈尔滨新某千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通河县某和大市场有限公司、通河县某旭出租车公司、通河县某顺出租车公司,并以公司化运营为依托,以盛世某园商务会馆为据点,以商养黑,以黑护商,共实施30余起犯罪。打击同行,欺压百姓,攫取了大量财富。

  被告人赵某为获取更为巨大的经济利益,与被告人刘某财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通河县岔林河大桥附近禁采区域及乌鸦泡小屯附近大肆非法采砂,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经审计,赵某等人非法采砂共计价值500余万元。2013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赵某为其组织能攫取更多经济利益,指使妻子李某华纠集多人有组织地在通河县、延寿县、巴彦县、方正县尚志市等多地金融机构,以虚构贷款用途、伪造项目合作协议等手段,向多家金融机构多次骗取贷款,数额累计高达1.9亿余元,截至案发前,尚有8011万元未能归还。赵某还指使李某华等组织成员实施诈骗犯罪,诈骗国家补偿款200余万元。

  在通河县某顺出租车公司成立后,被告人赵某趁机控制该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利用其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并侵占公司资产,非法获取大量经济利益。

  2011年至2013年,被告人赵某在通河县区域内征收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期间,为强迫当地居民接受其开出的征收补偿条件,配合其征收,遂指使刘某财纠集、雇佣社会闲散人员蒙面对拒不配合征收的当地居民贾某富、卢某山等人以滋扰、恐吓、打砸、伤害的方式迫使对方屈服,造成被害人贾某富重伤,使当地大量被征收居民产生心理恐慌,进而被迫搬迁,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为控制垄断农贸市场 暴力赶走百余家商户

  2013年,被告人赵某为垄断采矿行业,先后纠集多人持凶器对被害人王某超、王某峰合法经营的砂场进行打砸,造成对方经济损失10470元。

  被告人赵某为实现其称霸一方的目的,为维护其组织非法权威、谋取非法利益,以暴力、威胁为基本方式,利用其组织势力及影响对他人产生威慑的情况,一贯采用滋扰、哄闹等非法手段,对于不满足其要求、不同意其主张的被害人予以打压。被告人赵某多次指挥、参与实施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活动,其中仅寻衅滋事犯罪就达13起,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为控制垄断通河县农贸市场,被告人赵某组织社会闲散人员以暴力手段,将大千市场内正在经营的100余家商户赶出市场,并将大千市场主体结构予以损毁,致使大千市场内的业户不能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

  围堵拦截长途客车 垄断当地出租车行业

  为排挤当地其他具有合法运营资格的长途客运经营者,被告人赵某组织某旭出租车公司的人员及车辆对同行李某丽经营的长途客车予以围堵、拦截,造成公路交通严重堵塞,严重干扰了当地客运市场的经营秩序。

  被告人赵某为垄断当地出租车行业,强迫其他公司放弃申请增编的权利,致使增编的150台出租车均归其经营的某旭出租车公司,对当地出租车行业的准入、竞争等经济活动造成严重干扰。

  2015年秋,被告人赵某、刘某财强行阻止岔林河四号坝工程的施工建设,要求施工方对其进行所谓“赔偿”,后由时任副县长李某义组织召开协调会,被害人黄某被迫向赵某、刘某财支付35万元。赵某等人的行为导致四号坝建设施工停止,严重破坏了他人正常的生产秩序。

  被告人赵某等人为维护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非法权威,对当地的群众造成心理威慑,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强行插手纠纷、报复他人,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给当地人民群众造成极大的心理恐慌,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人民生活秩序。

  结合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道外区人民法院采取视频连线及通过看守所传递判决内容的形式进行了宣判。

  经道外区人民法院审理,18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2年至25年不等有期徒刑及附加刑,同时追缴非法所得及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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