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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25日返校复学 初四28日返校复学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6-05
导读:  5月21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教育局获悉,高三、初四下周正式返校复学,市教育局下发《全市初高中毕业年级返校复学工作指导方案》,要求高中毕业年级自25日起仍先实行小班额授课,第一周放学时间不晚于18时,初中毕业......

  5月21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教育局获悉,高三、初四下周正式返校复学,市教育局下发《全市初高中毕业年级返校复学工作指导方案》,要求高中毕业年级自25日起仍先实行小班额授课,第一周放学时间不晚于18时,初中毕业年级自25日起,市级不再统一安排9年级线上课程资源,28日学生返校复学后,每节课40分钟,课间休息时间延长至15分钟,全面实施校园封闭管理。

  小班额授课,放学不晚于18时

  返校复学前,各学校要通过视频方式,开好教师大会及家长和学生大会,安排好师生入校、上课、就餐、放学等关键环节,定点、定人、定责,定流程、定规则、定制度,确保万无一失。

  初高中毕业年级要完善课程表、一日作息时间表和教学进度表,建立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制度。

  高中毕业年级自5月25日起,仍先实行小班额授课。第一周放学时间不晚于18时,安排根据疫情而定。上、下午要安排体育锻炼时间,中午休息时间不少于80分钟。

  初中毕业年级自5月25日起,市级不再统一安排9年级线上课程资源。5月28日学生返校复学,第一周和第二周为过渡衔接周,要按照相关要求实行小班化教学。每节课40分钟,课间休息时间由10分钟延长到15分钟,上、下午各安排30分钟大课间,引导学生多到户外活动和远眺,提高免疫力,注意保护视力。中午安排60-90分钟休息时间。可以根据实际分班级错时到校、错时上课、错时离校。早晨第一节课上课时间不早于8时,放学时间不晚于18时。

  实施“导师制”,做好分类辅导

  各学校在复学前要发挥教研组、备课组和班主任核心作用,对学生居家学习和教师线上教学情况全面摸底和总结,抓准问题、理清思路、拿出办法。开展线上学生学习质量和教师线上教学效果诊断评估,对线上学习课程内容全面梳理,确定教学最佳衔接点,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教学计划。

  实施“导师制”,开展“兵教兵”,做好分层分类分科辅导。采取“一生一案”对策,加大对我省援鄂和抗疫一线医护人员、警察、社区工作人员子女关爱,确保每一名学生学习效果。对线上学习不适应、心理状态起伏较大的特殊群体学生,建立“导师制”,做好分类辅导,实施人文关怀。

  此外,各学校围绕课程标准,有效整合主干知识,完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模拟考试次数,做好试题编制和质量分析,适当安排答疑辅导课,作业量要精简。借鉴线上教学经验,放学后,适当延续教师线上辅导答疑工作。继续保持复学后与家长线上沟通,及时掌握学生学习状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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