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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纪委召开专题常委会学习贯彻中纪委《监督执纪规则》和省纪委《实施办法》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5-13
导读:6月27日上午,合肥市纪委召开专题常委会,学习传达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文件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汪学致出席会议并讲话。汪学致同志指出,要把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贯穿于今年纪检干部学习培训全过程,纪委常委会班......

6月27日上午,合肥市纪委召开专题常委会,学习传达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文件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汪学致出席会议并讲话。

汪学致同志指出,要把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贯穿于今年纪检干部学习培训全过程,纪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各县区纪委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特别是分管案件工作的负责同志必须要带头学习、深学悟透,市县两级纪委,要做到心中有数、一本清账。7月份,要分级组织专题学习培训,市本级主要培训机关各部门、派驻纪检组执纪监督人员,以及县区分管负责同志;县区、开发区主要培训乡镇和基层一些执纪监督人员,确保培训覆盖到全市每名执纪监督人员。

汪学致同志要求,要把程序合规要求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结合实际,抓紧对照,尽快制订完善市纪委操作层面的一些流程图、审批表格等,严格履行监督执纪各环节的审批、移交、归档、集体讨论或审议和时限要求。要注重强化对被审查人权力的保障,注重强化安全办案理念,注重强化在审理环节加强对执纪审查程序的审核,坚决防止目的正当而忽略程序、规避程序或程序倒置。“严守”还要体现在对纪检干部的严格管理上,要认真落实干部准入、日常监督管理、回避、借调等制度,既管住正式干部,又要管住借调干部;既管住普通干部,更要管住领导干部。

汪学致同志最后强调,要把执行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和纠正,防止走过场、不落实的问题。加强对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每半年报告一次执行情况、年中督查等制度,并把将贯彻执行和情况纳入纪检监察系统年度综合考核中,作为纪检干部评先表彰、选任的重要指标,坚决防止不按和要求行使执纪监督权力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杜绝“破窗效应”。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查纠处理、倒查追责,坚决防止不执行、执行不严等“虚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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