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合同首页
全部分类
合同定制
法律顾问
婚姻家庭
劳动合同
房产合同
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
借款合同
该合同已被下载 1515 次
下载该合同范本(14.8微币)

2021年打印机租赁合同范本【通用版】

发布时间:2021-09-16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需要使用到打印机的地方,有些企业会去租赁打印机使用。那么,如何书写打印机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下面,由小编为你讲解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2021年打印机租赁合同范本【通用版】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出租打印机设备一事,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_____打印机_____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打印机押金_____元,合同期满后如无损害等其他问题将其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在租赁期间甲方免费负责打印机的维修和保养,所需零配件及耗材都由甲方负责,打印纸张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打印机每月最低基本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即可免费打印_____张,超出部份每张按_____元计算。

  第五条、每月_____日为抄表结算日,抄表结算后_____日内付款,若乙方不按时付款,甲方有权收机器,并从押金中扣除应收租金及违约金后,退回余款。

  第六条、在租赁期间打印机出现故障,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工作时间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乙方不可以召唤甲方之外的其它单位维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准私自移机及拆动,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或保管不当致使打印机的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在租赁期间如果乙方遗失打印机,乙方必须赔偿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给甲方。

  第八条、在租赁期间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要求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且要求方无条件赔偿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给对方。

  第九条、在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将打印机及附件退还给甲方。合同到期后壹个月内,甲、乙双方未提出解约,则视为双方自动延长此合同相同租期,双方不用再签任何合同,本合同具有同等租期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1页打印机租赁合同范本【通用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十四条、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合同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第十五条、本合同签署之后,根据本合同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合同、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合同的附加,并与本合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文章阅读结束,点击下载范本 2021年打印机租赁合同范本【通用版】
下载该合同(14.8 微币)

大律师网提示:范本有风险,使用需谨慎,法律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范本无法思考和涵盖全国,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后使用。

相关合同

更多相关文章 >>

律师定制《设备租赁合同》

告别范本无法专业判断实际的潜在风险
¥688元
在线咨询
找律师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数万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热门合同压缩包

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大全【20份】 ¥168

立即下载
本地律师推荐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