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那么,无偿保管合同的范本是什么样子的,在签订无偿保管合同的过程中又存在哪些风险和注意事项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以这篇动产家具无偿协议书范本为例一起来看一看吧~
动产家具无偿寄托契约书
寄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托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为动产家具寄托经双方同意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因迁往_______________地居住而新居狭隘无法容纳原有家具,所以将下列动主目录记载的家具寄托乙方夫妇保管,而乙方愿依约受寄保管,本寄托物于本契约成立日由甲方点交与乙方接管清楚。
第二条 本件寄托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随时请求退还,而乙方亦得随时自动返还寄托物。
第三条
甲方保证本件寄托物全部为甲方的完全所有,并无上手来历不明或与第三人间有纠葛不清的或于寄托有不法因素瑕疵,如有上列情况发生,致乙方蒙受损失时,甲方应负其赔偿责任。
风险告知:这里指的是寄存人的告知义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如果因为寄存人没有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如果是因为寄存人没有尽到合理告知义务而导致保管人受到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里的寄存人对保管人负有告知的义务,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保管物有瑕疵的,应当将真实情况如实告知保管人。二是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告知保管人("保管物的性质",是指保管物属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但是如果寄存人违反前两项义务,使保管物本身遭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本件寄托保管为无报酬,所以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任何名目的补偿。
第1页最新动产家具无偿寄托协议书【标准版】 风险告知:关于保管物品的报酬,寄存人应当在订立合同之前与保管人达成合意并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如果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则保管是无偿的。因为本文是属于无偿保管合同,所以寄存人无需向保管人支付酬劳,但在其他形式的保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有偿保管,并按照约定的数额、期限、地点向保管人支付报酬,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乙方在受寄存续期间中除禁止第三人使用外,乙方自己或其家属可任意使用寄托物,甲方无异议。
风险告知:这里涉及两种常见情况,第一,通常情况下,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在当事人约定好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的情况下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未经寄存人同意,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依前条使用寄托物,致寄托物的自然消耗损失,乙方不负其填补赔偿责任,甲方决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