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合同首页
全部分类
合同定制
法律顾问
婚姻家庭
劳动合同
房产合同
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
借款合同
该合同已被下载 1495 次
下载该合同范本(10.8微币)

2019正规隐名出资协议书范本【通用版】

发布时间:2019-10-25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下面就由小编来介绍隐名出资协议书的范本及注意事项。

  2019正规隐名出资协议书范本【通用版】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

  1.                   公司(下称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

  2. 甲方系公司的合法股东,并持有该公司         %的股份;

  3. 乙方系公司的合法股东,并持有该公司         %的股份;

  4. 丙方系以其全部意愿成为公司的隐名股东,并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权利。

  经三方平等、自愿协商,就丙方作为股东投资公司之事宜,与甲方及乙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股权转让

  1. 丙方受让甲方合法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受让价款为人民币:                   。丙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并以甲方的名义对该公司持有                  股权。

  2. 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丙方以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依据,享受         的股东红利分配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3.乙方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自愿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

  4. 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将股权受让价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于款项到账后         个工作日内向丙方出具收款凭证。

  5. 甲方收到前款约定的价款后,以公司名义为丙方出具股东书面确认函件(股权凭证)。

  6. 股权转让前(即股权凭证出具之日以前)公司权利义务由甲方与乙方承担,股权转让后,丙方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义务。

第1页正规隐名出资协议书范本【通用版】

  二、保证

  1.甲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

  3.丙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

  三、各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甲方按         %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交易所必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银行账号、出具收款凭证、以公司名义出具股东确认函件等。

  3、未经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名下的股权,不得采取可能导致公司资产实质性减少的行为。

  4、甲方不得侵害丙方依据公司法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风险告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实际出资人变更工商登记成为股东,需要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文章阅读结束,点击下载范本 2019正规隐名出资协议书范本【通用版】
下载该合同(10.8 微币)

大律师网提示:范本有风险,使用需谨慎,法律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范本无法思考和涵盖全国,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后使用。

相关合同

更多相关文章 >>

律师定制《出资协议》

告别范本无法专业判断实际的潜在风险
¥988元
在线咨询
找律师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数万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热门合同压缩包

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大全【20份】 ¥168

立即下载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