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市牡丹区编11号文件撤销牡丹区司法局原设立的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该局为区司法局直属副科级单位,社区矫正的工作经费,按照社区矫正人员按标准纳入到当地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社区矫正管理局下辖2个股室,每股编制2名,设股长1名。具体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该局形成了集教育、管控、救助、矫治、就业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管理网络。
据了解,社区矫正管理局将不定期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组织当地司法所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利用社区、帮扶基地等,对矫正对象开展劳动改造和法律常识、公民道德、职业技能等教育。同时,通过开展心理测试和咨询,随时掌握矫正对象的心理动态,并聘请专业人士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改造情况、心理测试结果等。通过矫正对象的人格,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位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