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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彬-成都新津公司股权合同律师照片展示

张彬律师

  • :北京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
  • :15101200010606831
  • :18980003656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四栋15楼
律师介绍

    张彬律师,张彬律师,二级高级律师,北京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疑难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加盟惠诚前系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执业证号:15101200010606831。张彬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二年,曾从事九年中级法院刑事、民事审判工作,任专职律师二十三年,其中担任合伙人律师十五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张彬律师在刑事辩护及民商事诉讼领域......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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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领域

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提起自诉的程序
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如果被告人是2人以上的,自诉人在自诉时需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Tag: 新津刑事辩护律师, 新津刑辩律师, 新津刑事自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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