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工作,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中的积极作用,积极采取“资金+物资”的救助模式,进一步丰富临时救助内容。
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已累计向5648人次实施临时救助,支出资金145.89万元,其中28.09万元用于采购米面油等生活物资和消毒液、口罩等防疫物资向困难群众发放。同时,根据我市物价上涨情况,及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程序,向全市10.98万名民政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计557.76万元,积极减轻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