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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合同违约 定金要怎么返还?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6-29 浏览:126
导读:此为合同定金纠纷。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具有相对性,被告张新伟作为出卖方,负有向买受人的原告交付标的物、移除标的物所有权等义务,应该谨慎处理,防范交易风险,向原告交付标的物。

律师分析:合同违约 定金要怎么返还?

基本案情

  2009年4月原告欲购买一辆解放牌西北王货车,通过从事信息中介服务的崔××、李××联系,于4月6日与被告张××协商一致,并签订了车辆交易合议书,中介人李××在该合议书上签字,约定被告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解放牌西北王货车(车号为豫H-00138)卖给原告,价格为61000元,原告付给被告定金20000元,余款41000元在交车辆档案时付清。签订协议时及签订协议后,该货车在中介人崔××、李××的控制之下。2009年4月15日,中介人崔××将20000元退给原告,又将车卖给他人,然后给付被告张××41000元。原告王××杰认为被告张××伟违反合同约定,使二人之间的买卖合同不能实现,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引起诉讼。

  被告张××答辩称:1、双方签订协议属实,协议签订后,中介将车开走了,原告确实交了20000元定金。2、后原告打电话给中介说不要车了,中介将定金退给了原告,被告并没有退钱。中介将钱退给原告是诉讼后才知道的。3、按协议应该将车卖给原告,但车是否卖给了原告,被告并不知道,只是得到了61000元。被告没有到相关部门提取车辆档案。

  法院判决:

  限被告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王××12000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张××伟承担。

案件分析

律师分析:合同违约 定金要怎么返还?

  此为合同定金纠纷。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原告王××与被告张××就货车买卖达成一致,总价款为61000元,并签订了买卖合同,为保证该合同的履行,原告交给被告20000元作为定金,按照法律规定,定金金额不能超过总价款的20%,故本案中定金金额不得超过12200元,超过部分的7800元视为预付款。合同具有相对性,被告张××作为出卖方,负有向买受人的原告交付标的物、移除标的物所有权等义务,而被告却将车辆交给中介人,这一行为在买卖合同中并未约定,被告应持有更加谨慎的注意义务,防范交易风险,向原告交付标的物,收回价款,而被告没有尽到这一义务,结果是被告只知得到价款,竟不知该车是否交付给了原告,导致该货车被出售给他人,原、被告间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24400元的法律后果。被告称系原告首先提出解除合同,证据不足,不予采信。原告已经得到了定金12200及预付款7800元,起诉要求被告再返还12000元,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律师分析:合同违约 定金要怎么返还?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依据我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两者区别如下:

  1、交付定金的合同(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合同(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看准了。

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

律师分析:合同违约 定金要怎么返还?

  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并预见其行为后果,具有完全的意思表示能力进行意思表示。

  3、意思表示真实。定金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4、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赋予其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合法的合同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5、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定金给付人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依照定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定金给付义务。

  6、主合同有效。定金担保合同是当事人为担保主合同的履行的从合同,定金担保合同的效力依存于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时,定金合同无效。但是定金合同另有规定的,定金合同的效力依其约定可以独立于主合同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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