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举案说法

王思聪微博送113万和苹果手机 你了解抽奖背后的法律知识吗?

大律师网 时间:2018-11-16 浏览:126
导读:法律的事详细分析一下,生活的事就交给生活处理。中奖的开心,没中奖的重在参与,乐呵乐呵,也挺好的。

王思聪微博送113万和苹果手机 你了解抽奖背后的法律知识吗?

  11月6日晚上,iG电子竞技俱乐部创始人王思聪为庆祝iG夺冠,在微博搞了个冠军之月庆祝活动,第一波抽奖为抽取113个人每个人一万元现金,并定于11月11日光棍节当天开奖。截止目前已有两千一百万人转发。

王思聪微博送113万和苹果手机 你了解抽奖背后的法律知识吗?

  11月14日晚上,王思聪因“吃热狗表情包”,又发出第二波抽奖为抽取67个人每个人一部iphone xs max 256g手机,11月17号开奖。截至目前已有一千八百万人转发。

王思聪微博送113万和苹果手机 你了解抽奖背后的法律知识吗?

  对此,微博为了配合王思聪的抽奖活动,把活动规则都改了,全文如下:

  "为庆祝iG夺冠,@王思聪 于2018年11月6日通过微博发布冠军之月庆祝抽奖活动(活动详情),由于微博抽奖平台单次抽奖目前只支持一种互动抽奖方式,即只能从转发\评论\赞三种互动方式中选一种,经与用户沟通,本次抽奖将于11月11日从参与“转发”的用户中抽出113名中奖用户。

  微博抽奖平台作为给微博用户赋能的工具,为进一步满足大家的抽奖需求,近期我们将对部分抽奖规则进行调整升级,涉及奖品部分主要包括:

  现金抽奖部分,单个现金奖品由之前的最高5000元提高到最高2万元;实物类型的抽奖,单个奖品总价值不大于5万元。"

王思聪微博送113万和苹果手机 你了解抽奖背后的法律知识吗?

  对此,能不能拿到王思聪的奖品就靠福气、运气和转发杨超越了。

  随着近年来,微博转发抽奖的流行。不仅是王思聪,一些大V、网红都纷纷用微博转发抽奖的方式,扩大自己的影响力,达到增粉的作用。那么,这种微博转发抽奖的方式符不符合法律规则呢?


  【微博转发抽奖的背后有哪些法律知识?】

王思聪微博送113万和苹果手机 你了解抽奖背后的法律知识吗?


  一、微博转发行为的法律性质

  微博发布者发布微博表示转发就有机会获得某项奖品,内容包括参与抽奖的具体要求、方式以及奖品的基本信息。这是发布者的真实意思表示,以看到该条微博的网友为相对人构成法律上的要约。网友按要求转发微博是受约人做出同意要约已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故根据《合同法》第25条网友转发微博的行为使合同成立。而对于成立何种合同存在理论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该合同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以受赠人为一定给付为条件,网友的转发等行为是其所为义务。

  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合同为射幸合同。合同的法律效果在缔约时不能确定。该观点也是主流观点,下面将详细分析。

  二、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

  2018年1月1日修订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注:法律修订前,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奖金额为5000元)

  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经营者违反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有奖促销中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问题的答复》:“法律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金额限制,其根本目的是禁止经营者利用消费者的投机心理来诱导消费者的市场选择,以鼓励和促进经营者开展质量、价格、服务方面的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三、微博转发抽奖属于有奖销售活动

  2004年3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曾在《关于网站在提供网上购物服务中从事有奖销售活动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问题的答复》中明确“网站经营者在提供网络服务、网上购物等经营活动中,为招揽广告客户、提高网站知名度及提高登录者的点击率,附带性地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行为,构成有奖销售,应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予以规范”。

  对此,经营者在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上搞有奖竞猜转发抽奖等活动的,虽然外观上没有表现出商品或服务销售,但经营者是为了提升网站注册用户数量、APP下载量、微博、微信粉丝量等具有商业价值的影响力,仍应认定为有奖销售活动。

  此外,法律规定禁止欺诈性抽奖活动。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应当向购买者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方式等事项。属于非现场即时开奖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告知事项还应当包括开奖的时间、地点、方式和通知中奖者的时间、方式。并且,经营者对已经向公众明示的前款事项不得变更。

  四、抽奖或有奖销售合同属于射幸合同

  射幸合同也称为机会性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所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在缔约时不能完全确定,而需取决于合同成立后某种机会或不确定的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的方能确定合同。保险合同、抽奖合同即属于典型的射幸合同。

  由于射幸合同违背一般民事活动等价有偿的原则,因而法律对此类合同的干预和限制较多,比如上面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就是一种数额上的限制,如果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五、微博转发抽奖,兑奖日发布方删除微博的行为违约吗?

  如果微博发布者在开奖前删除相关微博,会基于射幸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吗?

  因为微博转发抽奖的行为与射幸合同还有一点区别,这区别在于转发者虽然不一定会拿到奖品,但丧失了唯一的一次机会。并且转发者大规模的转发给发布者带来了营销作用,产生影响力,基于此影响力可以变现粉丝经济。

  所以,当发布者实际上根本没有用抽奖平台抽奖,或公布抽奖名单后没有按照最初的约定履行合同,对此种行为该怎么办?

  这涉及到机会丧失理论,是指当原告获得更好结果的逾期被减少或破坏时,对该损害予以赔偿。

  而在我国,只有合同法中通过承担违约责任来概括承担机会丧失责任,侵权法中并没有承担机会丧失责任。

  故在理论上,微博转发抽奖的兑奖日发布方删除微博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在司法实践中,也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六、微博转发抽奖,兑奖日发布方删除微博该怎么办?

  微博是一个商业平台,微博转发抽奖在兑奖日发布方删除微博的行为构成违规抽奖。一般而言,微博平台对该类行为有专门的打击手段,具体详见@微博虚假活动曝光平台 咨询。除了删除微博外还有其他方法构成违规抽奖,如下:

  违规抽奖一:抽奖规则与开奖规则不符,或者开奖加个特别关注的条件。

  违规抽奖二:开奖时故意设置关键词。

  违规抽奖三:到开奖的时候删微博的。

  违规抽奖四:不使用官方平台抽奖或者手动抽奖的.

  违规抽奖五:抽奖后不给中奖的发奖品的。

  违规抽奖六:不开评论,不备案。

  违规抽奖七:奖品到付,或者收取运费。

  根据微博的《有奖活动管理规范》第14条:“标注违规的活动微博,扣除信用积分10分,禁言7天;”第15条:“违规活动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扣除信用积分20分,禁言30天,直至冻结账号。”

  当然,以上只是一名理性谨慎的法律人该有的法律思维分析。对于中奖这事,相信转发杨超越和鲤鱼比较靠谱。中奖自然最好不过,可是不中奖也要淡定坦然。

  法律的事详细分析一下,生活的事就交给生活处理。中奖的开心,没中奖的重在参与,乐呵乐呵,也挺好的。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