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举案说法

购房时存在质量瑕疵,可以退房维权!

大律师网 时间:2019-12-25 浏览:126
导读:买卖商品房在收房的过程中需要验收,通常情况下交付房屋过程中不会有较大问题,但是也不可避免的会存在“意外事件”。那么,如果在收房时候发现房屋存在较大的质量缺陷时,可以以此为理由拒绝收房并退房吗?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一看这个案例吧!

购房时存在质量瑕疵,可以退房维权!

 【案情介绍】

  赵某洋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交房时他发现该房屋主体出现了数条裂缝,于是找到开发商交涉,但是开发商只同意进行修理。在经过几次“修理”之后都没有修好、与开发商交涉无果的情况下,赵某洋将开发商告上了法院,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案件审理结果】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相关部门对赵某洋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检验,结果显示该房系填埋鱼塘修建,现地基下沉,并不适合居住。于是法院据此判决开发商退房并赔偿赵某洋各项损失。

 【小编评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据此,对于有质量缺陷的房屋,消费者完全可以要求退房,所以在上述的案件中,相关部门在对赵某洋的房屋进行检验之后,法院根据检验结果认定赵某洋所购的房屋存在质量缺陷、不适合居住,并判决开发商退房、赔偿赵某洋的各项损失。

  不过这里值得提醒的是,退房的情况仅限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两种情况下,而对于房屋内的门、窗、给排水管材等非主体结构构件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一般质量问题不足以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都是不能够要求退房的。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