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张某二人在某农资销售部购买农药时,该销售部经营者向两人推荐了A牌农药,并告知两人该产品可以在西瓜地使用,这与该产品使用说明书上所写的“仅可在玉米地使用”的说明不符。王、张二人在听了销售部经营者的话之后,将该农药在西瓜地使用,随后出现西瓜停止生长的问题。之后,两人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该销售部赔偿自己损失,经工商工作人员实地核查,该申诉情况属实。当日下午,经工商部门调解,两消费者获得共计8000元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等有关情况。”
在上述案件中,销售部经营者在明知其销售的A牌农药仅可以在玉米地使用的情况下,仍向其推荐可以在西瓜地使用,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失,应当对王、张二人的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