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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彩礼的这些问题,律师说明白了

大律师网 时间:2021-10-19 浏览:126
导读:彩礼,指的是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及其亲属向对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在当今时代,仍盛行在我国部分地区。彩礼作为一笔财物,免不了会产生各类纠纷,比如: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情况需要返还结婚彩礼?离婚后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下面,为您带来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关于彩礼的这些问题,律师说明白了

  因婚后矛盾,甘肃天水武山县女子生产当日被丈夫抱走孩子追讨彩礼一事引发关注。14日晚,孩子已被男方送归,目前状态良好。范女士姐姐称,先前引发争议的彩礼系当时男方家自愿给出,合计八万八,当时即退还一万八给对方。经过此事后,两人将走离婚流程,女方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同时愿意退还所有彩礼。此事件目前正在进一步调解中,其背后折射的问题却引人深思。

  彩礼,指的是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及其亲属向对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在当今时代,仍盛行在我国部分地区。彩礼作为一笔财物,免不了会产生各类纠纷,比如: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情况需要返还结婚彩礼?离婚后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那么,彩礼在法律上到底有何规定呢?对此,律师从法律视角作出了专业解答。

  彩礼在法律上有何规定?

  律师:从1950年《婚姻法》开始,我国即确立了婚姻自由原则。婚姻以双方感情为基础,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对于彩礼问题,历次《婚姻法》均未予规定。《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曾有意见提出对彩礼问题进行明确规范,但最终鉴于该问题的复杂性,《民法典》并未涉及彩礼问题。从法律规定看,《民法典》虽未对彩礼问题予以明确规定,但亦未否认彩礼的合法性,而根据《民法典》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条件下,适用习惯。从现实生活看,彩礼问题目前在广大农村仍然是嫁娶中的重要习俗,有深厚的群众和社会基础,即使否认其合法性,相关的纠纷仍大量存在,仍需要一个相对统一的法律适用规则。因此,法律虽未有明文对彩礼进行规定,但相关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这也是目前司法解释层面对彩礼的相关规定。

  彩礼、嫁妆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是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这是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除此之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制,即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彩礼带有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含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法律明确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婚前财产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当然夫妻双方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进行婚前财产约定的,则按其约定确定彩礼归属。

  嫁妆在法律上亦有赠与的性质,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是婚前赠与还是婚后赠与以及有无特别约定加以区分。具体以下三种情形来确定:第一,如果男女双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对夫妻财产有约定的,无论婚前交付还是婚后交付,均按照双方的书面财产协议约定来确定嫁妆归属;第二,如果是在登记结婚后交付的,则属于婚内赠与,这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来认定属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第三,如果嫁妆是在登记结婚之前交付的,则一般按夫妻个人财产处理。

  哪些情况需要返还结婚彩礼?

  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该规定总的指导思路是将彩礼的给付分成两大类情况:对于双方没有结婚的,应当返还彩礼。已经结婚又离婚的,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作为特殊事项,解释列举出两种情形之下,即使在双方之间缔结了婚姻关系,离婚后彩礼也应当返还:一种是双方结婚后一直未共同生活的,另一种是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些措施都是针对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而作出的规定。

  离婚后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律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前述第三点是关于返还财产的规定,结婚后又离婚的,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但如果结婚后一直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则可要求返还。关于离婚后能否再起诉要求返还彩礼在司法实践中存有一定的争议。一种观点认定,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应在提出离婚诉讼时一并主张返还彩礼,如在判决离婚后再来主张返还彩礼有违一事不再理的基本原则。另一种观点认为,返还彩礼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可以单独行使。本人同意第二种观点,但建议在离婚的同时一并对彩礼问题进行处理,即使离婚后要求返还也一定要注意返还财产的诉讼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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