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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将移交住建部门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6-16
导读:  本报5月28日讯 今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支队就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承接工作下发通知,明确自下月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逐步移交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据《中华人民......

  本报5月28日讯 今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支队就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承接工作下发通知,明确自下月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逐步移交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要求,2019年6月30日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为做好过渡期间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确保工作无缝衔接,通知要求,自6月1日起,相关监管工作逐步移交至市、区县住建部门。

  具体移交工作分阶段进行,即日起至2019年6月1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抽查相关业务仍由消防部门办理,且已受理尚未办结的项目继续办结;2019年6月2日至6月30日,各级住建、消防部门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联合办公,互相配合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抽查工作,其间,审批材料由住建和消防部门双方审核人员共同签字,住建部门负责盖章;2019年7月1日起,相关工作由各级住建部门按职责单独完成。在职责承接过渡期内,各级住建部门暂参照原消防部门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待上级出台新规定后按新规定执行。此外,住建部门承接建设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后,双方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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