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人大机关常委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运华,副主任姚振西、高善东、宋景春、张宏、孔庆建及委员出席会议。高善东主持会议。
在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和更名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议案,市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的议案,表决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和更名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决定草案,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命的议案,印发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分组对有关报告、议案进行了审议。
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XX》,大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做了大量工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就做好下步工作,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环保宣传,提高企业与公众的社会责任意识、生态环保意识,营造共同参与环保工作的浓厚氛围;要突出源头防治,开展“四减四增”专项行动,加大对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健康等新兴产业的培育,推动环保工作健康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认真梳理反映强烈的环保突出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要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工作职责,严格环保执法,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做好环保工作的强大合力。
关于2018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会议认为,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扎实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完善管理体系,优化资产配置,在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发挥效益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就做好下步工作,会议要求,要牢固树立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做到管理使用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切实增强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结合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加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力度,按照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将资产情况盘清摸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要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重视资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筑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基础,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在分组审议的基础上,会议对有关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有关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的干部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田成柱,市人民法院院长孟祥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岗,市人大机关委室科、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16个镇街人大主席、特邀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邹城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邹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9年10月30日表决通过,任命:
张舒雁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室主任;
程建军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室主任。
特此公告。
邹城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30日
邹城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邹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孟祥玉的提请,于2019年10月30日表决通过,任命:
丁淑英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于新华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万新敏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马海霞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之猛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天翔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长青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计亮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允庆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帅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亚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庆虎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洪科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洪洋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铁生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牛海峰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牛德元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孔祥颖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孔 鑫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史明新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付国英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冯 启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冯芝营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冯贵雨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长青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东升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乔辛酉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仲维华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呈礼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庄建华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先田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先同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先强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华清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青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凯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圆圆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翔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瑜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德防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德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德娇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齐 军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许 岩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中平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圣智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 灿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治会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宪敏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长伟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东升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会荣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利昌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秀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秀磊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奎光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振水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超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丰慧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 莹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步长新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肖 明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肖 峰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吴开来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吴本防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吴 雯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吴蓉玲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闵凡旺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宋广通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夫东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世铭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立民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记堃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兴波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兵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怀文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春彦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宪珍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庆新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苗 青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范光磊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 冉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 霞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郑士玉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郑昭军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孟秀梅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 飞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长东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伟伟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 周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 雯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亚君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姜庆安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骆 飞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秦洪卫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聂井香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聂井峰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夏学亮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永娟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 伟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相燕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文波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发全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 扬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 伟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玥华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海玲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姬中成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文强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常 珊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彭 飞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葛清勇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董延伟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韩来昌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韩殿伟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程广波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詹 东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颜 成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潘 青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潘 峰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魏建华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特此公告。
邹城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