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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入列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9-25
导读:昨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昆明市正式成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新增试点城市。当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9年底,60岁及以上人口达2.54亿,失能人员......

昨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昆明市正式成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新增试点城市。

当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9年底,60岁及以上人口达2.54亿,失能人员超4000万,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不足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性问题,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也是越来越迫切的社会需求。

2016年起,国家组织部分地方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试点整体进展顺利,在制度框架、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管理办法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社会各方对试点总体评价良好,要求全面建立制度、推开试点的呼声很高。为此,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该《指导意见》,拟在更大范围检验试点成果。昆明市正式入列成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新增14个试点城市之一。

《指导意见》明确,今后各试点城市,将综合本地区群众护理服务需求和护理服务业发展情况,科学测算资金需求,合理确定统筹地区年度筹资总额。建立责任均衡的独立筹资渠道。明确职工参保人群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缴费责任原则上按1∶1比例分担。优化筹资结构,采取费率平移的办法,提出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中划出一部分作为长期护理保险的单位缴费,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独立筹资渠道,不新增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可从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扣缴。鼓励通过财政等其他筹资渠道,对特殊困难退休职工缴费给予适当资助,帮助困难群体进入保障网。

在待遇享受方面,明确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依申请并通过失能评估认定的,方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支付范围上,明确基金主要用于购买和支付协议机构和人员提供的基本护理服务费用;支付政策上,明确基金支付水平总体控制在70%左右,发挥保基本功能。与其他相关制度衔接上,发挥长期护理保险资源平台作用,做好制度间的资源、功能、服务衔接,形成保障合力。

同时,支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健全统一规范的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相关标准及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考核激励和风险防范机制等。

记者从昆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随着国家《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昆明市作为第二批试点城市,将积极筹备做好相关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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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被称为老龄化社会中除了传统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外不可或缺的“第六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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