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律师博文 >> 开发商逾期办证,业主该如何维权

开发商逾期办证,业主该如何维权

来源:合同诉讼 时间:2014-06-09 浏览:
导读:案情简介:2008年至2010年,陈某某等50余位业主向莆田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某开发商”)购置位于某某住宅小区的商品房,双方签有《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第十四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中规定“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买受人已付款的0.0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之后 ...

案情简介:

2008年至2010年,陈某某等50余位业主向莆田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某开发商”)购置位于某某住宅小区的商品房,双方签有《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第十四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中规定“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买受人已付款的0.0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之后,陈某某等人依约付清全部购房款。2010年3月至6月,某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陈某某等人,同时陈某某等人也将“两证”(指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费用支付给某开发商。后来,陈某某等人一直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陈某某等人将该开发商告上法庭。

经办结果:

经审理,法院判令某开发商在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为陈某某等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并交付给陈某某等人,并判令某开发商支付给陈某某等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后的第90日起至某开发商交付给陈某某等人房屋权属证书之日止每日按已付购房款的十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

维权提醒:

1、购房者应当妥善保管《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购房款的凭证(通常为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银行按揭凭证等)以及办理“两证”的缴费凭证(通常体现为“契税、印花税、测绘费、交易费、登记费” 等收款收据)等购房材料。否则,在维权时,购房者很可能因为缺乏证据而承担败诉结果!

2、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积极履行相关义务,尤其是按期交房和办证的义务,不然,很可能因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证而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而且由于涉及众多业主,故开发商需支付的违约金往往是巨大的!

3、发生纠纷后,购房者和开发商均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否则其合法权益有可能因为超过诉讼时效(通常为二年)而不受法律保护!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