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连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小马今年26岁,2013年12月初经人介绍认识了小朱,双方于当月底按民间习俗举行了婚礼,2014年3月11日补办了结婚证。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矛盾频发。2014年5月19日,小马又因家庭琐事,将小朱用铁锨、木棒殴打致伤,小朱去医院治疗,但是小马及其家人在医院依然不依不饶殴打小朱,在无法治疗的情况下,小朱的家人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小马当场写下以后不再殴打小朱的保证书。从医院回家后,小马及家人又对小朱轮流殴打,致小朱当场昏迷。第二天小马及家人将小朱送至娘家,并扬言不要小朱了。后小马诉至法院要求与小朱离婚,并要求小朱及家人返还彩礼。
经过主审法官审理,详细了解案件的经过,并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小马承认自己在婚姻中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但主要原因还是两人在婚前缺乏了解致使婚姻中矛盾频发。在主审法官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小马与小朱离婚,小朱及家人当庭给付小马彩礼折价款10000元,小朱的陪嫁物归小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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