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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保障局提醒参保居民:办理大病医保需带二代身份证

来源:劳动保障 时间:2018-05-25 浏览:
导读:  7月1日起,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政策将开始实施了。近日,本报编辑部接连接到读者的咨询电话,询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应该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针对市民关心的参保缴费等具体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实施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就相关问题在第一时间给出了答案。根据政策规定 ...
  7月1日起,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政策将开始实施了。近日,本报编辑部接连接到读者的咨询电话,询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应该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针对市民关心的参保缴费等具体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实施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就相关问题在第一时间给出了答案。
  根据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要在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第二代证)、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两张及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员可以银行代扣或现金形式,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次年的医疗保险费。由于今年是实施新政策的第一年,为方便市民参保,市劳动保障局规定,从今年6月25日起至11月30日期间,参保人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其中,对于符合年龄满16周岁的;外地户籍迁入本市且为非农业户籍的;由本市农业户籍转为非农业户籍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就业的;其他就业转为失业或无业的人员来说,自达到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需要带着本人户口簿及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这样,在参保缴费的次月就可以享受待遇了,而且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但是,参保人员要注意的是,如果超过办理参保缴费期限,将不能再办理次年或当年的参保缴费手续。另外,没有行为能力或行动能力的残疾人,可以由监护人或当地残联办理参保手续。相关链接:
  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享受城市低保和城市困补的人群
  在办理参保手续时,还需要另外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这样个人就不用缴费了。
  ·符合参保条件的残疾人员
  在办理参保手续时,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次年的医疗保险费。其中,重度残疾人员还需提交《低保证》、《困补证》或《北京市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金审核发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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