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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可能被清退 哪些红线碰不得?

来源:行业动态 古蔺县律师 时间:2018-07-20 浏览:
导读:监管加码。PPP清理结果出炉。4月2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核查存在问题的173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进行分类处置。其中,有30个项目将不得再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被调出示范项目名单,并清退出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总投资额约300.2亿元。

  监管加码。

  PPP清理结果出炉。

  4月2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核查存在问题的173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

  范项目进行分类处置。

  其中,有30个项目将不得再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被调出示范项目名单,并清退出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总投资额约300.2亿元。

  自从财政部、国资委接连下发通知,要求对PPP项目进行整顿,今年以来便一直有某省份PPP项目全线停工的消息传出,本次PPP清理结果落地,“

  寒冬”之下,未来应该如何做?

  哪些红线碰不得?

  这轮清库力度不小。财政部本次直接将84个PPP项目剔除出国家级示范项目名单,另外存在瑕疵的89个项目被要求在6月底前进行整改,否则也将被

  调出示范项目名单或清退出项目库。

  这些被清退的PPP项目究竟触及了哪些碰不得的红线呢?

  “在这些被清退的项目中,大部分项目在于根本就不适合做为PPP项目运行。”中央财经大学-鹏元地方财长投融资研究所执行所长、教授本人表示

  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记者采访时说。

  在本人看来,过分公益性或是过分商业性的项目都是被清退的重点对象。

  “市政道路建设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属于完全公益性质的项目,基本没有收益性,应该完全交由财政来做,并不适合做PPP项目。”社科院财经

  战略研究院财政审计研究室主任汪德华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羊毛出在羊身上,没有收益可言的项目一旦做成PPP项目,政府还要为资本回报付费。“没有现金流,同时也加大了财政的压力。”本人说。

  此外,PPP项目具有公共属性,过分商业化的项目就背离了PPP的初心。“PPP项目首先必须是一种公共服务,是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要在这个

  基础之上,存在一些收益,这类项目才是PPP项目真正该发展的方向。”本人直言:“如果一个纯商业的项目,那交由企业去做就足够了,没必非得政

  企合作。”

  对此,原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也曾明确表示,对于不属于公共服务的纯商业化项目,要准确界定,从识别、论证、入库等环节严格把关,不能继续

  任由其打着PPP的旗号“混淆视听”。

  在项目的性质上即便是兼具了商业性与公益性,在具体的实施环节也有碰不得的红线。

  在去年年末被紧急叫停的包头市地铁PPP项目,这一次在《通知》中被点名写到:将不再继续采用PPP模式,调出示范项目名单,并清退出全国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

  地铁项目一直是PPP项目中比较优质的,既方便了市民出行又有钱赚,作为PPP项目的北京地铁 4 号线还被发改委列为示范项目,怎么到了包头市

  就被叫停了呢?

  实际上,这个项目触及到了另外一条红线:地方政府的PPP项目投资不得超过当期公共预算的10%。

  据了解,包头市地铁项目的项目投资高达305.52亿元,且其中绝大部分资金都来源于PPP模式。

  “包头市地铁这个项目被清退的原因很明显,就是投资额太大,超过了当地财政的承受能力。”本人说。

  对此,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吴先生也认为,PPP项目本来是有助于地方融资的,不能因为PPP项目的不规范反倒是加大了地

  方的债务风险。“金额过大的PPP项目就要被剔除,按照中央的要求来做才能让这个事情更加可持续。”

  未来应该怎么做?

  近些年PPP项目过热,地方政府在一些PPP项目的冒进扩张,已经引起中央重视。在今年博鳌论坛上,财政部PPP中心主任焦小平就表示,PPP总量限

  额底线必须守住,“谁碰了底线,监管部门将坚决制止。”

  看来未来严格管理PPP项目的趋势还将继续。那么处在PPP“寒冬”之中地方政府未来应该如何做呢?对于这个问题,本人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明确什么一定要做。本人表示,目前财政部和发改委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对PPP项目的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各个阶段都作出了

  明确规定,要严格遵守。

  比如,PPP项目在申请入库时有关部门必须对其填报情况逐一进行审核,查漏补缺,规范入库资料,步骤不能少。“先上车后补票,未经过允许就

  开始着手做项目,事后再补办手续,就成造假了。”本人说。

  明确什么一定不能做。本人指出,现在财政部和发改委的制度文件里已经提出了一些明确的红线,本人直言:“政策红线是坚决不能去碰的。”

  本次发布的《通知》就提出:不得突破10%红线新上项目、专家意见不得缺失或造假、不得仅测算单个项目支出责任等现象、不得设置明显不合理

  的准入门槛或所有制歧视条款……等12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树立正确的观念。“要明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契约精神。”本人直言:“财政部和发改委最近几年反复重申,政企之间不能逾越界限,不能有

  了风险互相推,或出现部分地方政府答应给社会资本回扣却自担风险这种情况,双方都要明确各自的责任。”

  此外,被清退的PPP项目后续该如和处理呢?

  针对这一问题,吴先生认为,被清退的PPP项目的进行与否,有关部门需要有所选择。“如果是必须执行的项目,被清退后,要考虑用其他的方式

  来完成。但是如果是一些并非一定要做的,比如是地方政府好大喜功的业绩工程,把它废弃了也是可以的。”

  “PPP项目不是唐曾肉,不能只想办法挤进去拿到钱,地方政府在这方面一定要做的更规范。”吴先生说。

  本人则持有不同观点,他认为要慎重对待被清退的项目,不可轻言放弃。“如果出现违规情况,需要重新协商,对不合规的部分进行纠正和调整。

  ”

  本人说:“在项目的清退的时候也会考虑多种因素,避免部分工程直接停工,这对社会资本以及政府都带来很大的损失,要尽可能地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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