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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融资法律实务

来源:兼并收购 广州合同纠纷律师 时间:2018-07-21 浏览:
导读: 公司融资法律实务投资与融资犹如一对孪生兄弟始终伴随着公司的发展。投资人当初投入资金创立公司,随着公司的发展,自有资金常常不敷使用,此时公司需要融资,以便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融资是指一个公司筹集资金的行为与过程。根据融资的方式与途径不同,可以将融资分为股权融资与债券融资两种方式。前者是指公司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而是借助股权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利机构获得资金 ...

 公司融资法律实务

投资与融资犹如一对孪生兄弟始终伴随着公司的发展。投资人当初投入资金创立公司,随着公司的发展,自有资金常常不敷使用,此时公司需要融资,以便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融资是指一个公司筹集资金的行为与过程。根据融资的方式与途径不同,可以将融资分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两种方式。前者是指公司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而是借助股权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利机构获得资金,资金供给者作为股权所有者享有股东股利的融资方式;后者是指企业通过举债筹措资金,资金供给者作为债权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融资方式。相对于债券融资而言,股权融资具有长期性、不可逆转性以及无负担性等特点。

融资过程充满了发展的机会,也处处有风险。因此,公司在进行融资时,既需要公司管理者具有战略思维和管理智慧,也需要进行财务筹划,更需要法律的规范和保障。值得说明的是,融资具有风险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关键要识别风险,对风险的危害程度进行预判,这样才能回避风险或者化解风险、降低风险。本篇的目标正是帮助公司管理者认识融资活动中的各种风险,并提出降低风险、化解风险或者回避风险的思路与方法。

 股权融资的途径及风险防控

所谓股权融资,就是通过出让公司股权进行资金融通。股权融资不产生债务,但是会稀释现有股东的股权,从而导致对公司控制权的丧失或者部分丧失。但是,不同的投资者对于公司控制权的关注程度差别很大,进行股权融资时需要了解投资者的真实意图,并运用谈判技巧来争取公司的长期发展的有利条件。

一般而言,股权投资者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财务投资者,又称为金融投资者,他们关注的是中期回报,除了在董事会层面上参与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外,一般很少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经营;另外一种是战略投资者,他们对公司的投资往往出于对市场份额等其他长期战略考虑,因而会关注公司的控制权。

股权融资一般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在境内外证券市场公开发行股票,藉此募集资金,就是所谓的公募方式;另一种是通过非公开市场募集资金,就是所谓的私募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私募方式包括引进私募基金、引进风险投资和引进战略投资者。风险投资、战略投资与私募基金的差别主要在于各自的投资偏好和侧重点不同,风险投资本质上也属于私募基金的一种。因此,本章虽然分别介绍如何引进私募基金、引进风险投资和引进战略投资者,但是它们在很多方面是相通的,特别是风险投资与私募基金在绝大多数方面都相似,可以相互参考。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私募基金、风险投资与战略投资,市面上已经有很多这方面的书籍和论述。本讲义主题是创业所涉法律问题,因而,我们将从一般拟融资的公司角度来看私募基金、风险投资与战略投资,着重介绍它们的一些特点和运作方式。(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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