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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虎跃律师 融资之引进风险投资

来源:兼并收购 广州合同纠纷律师 时间:2018-07-25 浏览:
导读:风险投资一、风险投资的概念风险投资(简称VC),是指由专业投资人提供的专门投资于快速成长并且具有很大升值潜力的新兴公司的股权,并为之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以期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一种资本。风险投资一般通过筹集资金成立风险投资基金运作,这些基金一般以有限合伙制为组织形式。但是,也有些风险投资时产业附属投资公司,即非金融性产业公司下属的独立风险投资机构,在我国 ...

风险投资

一、风险投资的概念

风险投资(简称VC),是指由专业投资人提供的专门投资于快速成长并且具有很大升值潜力的新兴公司的股权,并为之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以期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一种资本。风险投资一般通过筹集资金成立风险投资基金运作,这些基金一般以有限合伙制为组织形式。但是,也有些风险投资时产业附属投资公司,即非金融性产业公司下属的独立风险投资机构,在我国,甚至还有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投资引导基金或者产业投资基金等。

风险投资通过向目标公司注入资金取得目标公司的股权,是一种股权投资,但是,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获得企业的所有权,不是控股(通常持有目标公司20%-30%的股权),也不是经营企业,而是通过投资和提供增值服务帮助目标公司快速发展,然后通过公开上市(IPO)、兼并收购或其他方式退出,从而实现投资回报。因而,风险投资的期限不会长,通常大约三至七年内即选择退出,对于种子期(创业初期)的投资会稍长,大约在七至十年。一般情况下,风险投资家不会将风险资本一次性全部投入目标公司,而是随着目标公司的成长不断地分期分批注入资金,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几轮融资的概念。

通过以上介绍,不难看出,风险投资与私募基金有很多相似之处。从本质上讲,风险投资是私募基金的一种,它们都是以非公开的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但不是以控股为目的,不介入目标公司的具体经营,其目标都是通过帮助目标公司发展壮大而获取较高额的投资回报,并通过帮助目标公司上市或者股权转让等方式最终从目标公司退出。但是,风险投资与私募基金在投资阶段、投资规模、投资理念和投资特点等方面还是有很大的不同。最为显著的区别在风险投资通常投资于创业型、风险较高的新型产业,其中包括投资于种子期的所谓天使投资。而私募基金一般投资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

二、风险投资流程

风险投资一般按照以下操作步骤进行,当然,不同的风险投资商在操作方式上可能会稍有差别,有一些可能省略或者简化其中的某一两个步骤,有些在次序上会有所调整,但是基本思路是一致的。

1、搜寻投资机会

  投资机会一般来源于风险投资商通过各种方式(如自行组织的投资说明会、各地政府的招商会等)自行寻找,或者由创业企业自荐、或者由投资中介机构推荐。现在各类投资中介机构(如投资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2、初审

风险投资商对自己熟悉的行业领域内富有前景的发展项目,或者创业企业自行或者通过中介机构提交的商业计划书,进行项目风险、市场竞争、发展前景等方面的初步调查、评估、初步确定投资项目。

3、面谈

风险投资商对于感兴趣的项目,会与创业企业接触,直接了解其技术背景、管理团队和相关情况,评估创业企业及其团队,这是整个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次会面。

4、立项

风险投资商对于初步筛选出来的项目进行研究、评估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率以及退出的可能性等,决定是否立项。决定立项的,还会对目标公司的价值进行估算。

5、初步谈判和条款清单

风险投资商会与创业企业或其股东进行初步谈判,向其提交报价书和条款清单。条款清单对投资进行各方面的约定,包括投资额度、投资时间、投资方式、转换方式、反稀释条款、回购安排、董事会席位和投票权、保护条款、优选购股权、股东协议、雇员协议、投资前提条件、信息披露、知情权等等。国内的风险投资商则可能与创业企业达成初步投资意向。

6、尽职调查

风险投资商会聘请律师、会计师、财务顾问、技术专家等专业人士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验证创业企所提交的材料的准确性、并发掘可能遗漏的重要信息,通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对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市场潜力和技术水平进行仔细的审查、评估。

7、投资决定

根据各专业人士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风险投资商确定是否对项目进行投资,是否邀请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

8、投资谈判

投资谈判一般会围绕条款清单或者投资意向以及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展开,通常涉及以下主要内容:(1)投资形式以及出资方式和期限;(2)投资资金用途及使用;(3)未来融资安排;(4股权结构;(5)各股东的义务;(6)董事会组成和议事规则;(7)核心人员的人们和招募;(8)财务状况披露;(9)投资的前提条件;(10)上市安排及其他退出方式;等等。

9、签订合同

根据谈判达成的共识,双方起草并签订投资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10、出资和工商变更登记

风险投资商根据投资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完成向目标公司的出资,在完成目标公司内部股东身份确认手续后向目标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1、投资监管

风险投资商一般在董事会中扮演咨询者的角色,就改善经营状况以获取更多利润提出建议,帮组招募管理人员、跟踪了解经营进展情况,定期审查审计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等财务文件。

12、退出

这是最后一个阶段,也是最重要的步骤之一,即通过退出实现投资回报。退出应当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期限、条件和方式进行。

三、风险投资的法律文件

引进风险投资需要一系列法律文件,其中最主要的是投资协议,同时还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在创业企业与风险投资商的第一次接触后,双方如果均有意向,就合作的主要事项进行商谈。在商谈后,风险投资商一般会根据商谈结果向创业企业提交一份投资条款清单、这份清单主要约定目标公司的估值和计划投资金额,以及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具体包括:投资额度、投资时间、投资方式、转换方式、反稀释条款、回购安排、董事会席位和投票权、保护条款、优选购股权、股东协议、雇员协议、投资前提条件、信息披露、知情权等等,构成双方将来投资合作的原则约定,双方以此为基础进行下一步的谈判,并达成共识。

如前所述,投资条款清单是将来投资协议的基础,但是它在法律上只是意向书性质,一般而言,并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过,双方也可以约定其中某些条款,如保密协条款、排他谈判权等具有法律约束力。投资事宜正式确定后,投资双方还需要另行签订股权购买协议、公司章程修正案、投资者权利协议、优先购买权和共同出售权协议等文件。当然,具体需要签订的文件需要根据具体案例加以确定。

四、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

与私募基金一样,风险投资最终需要从目标公司退出,而其退出方式也与私募基金一样有三种:目标公司上市、股权转让、减资或清算。但是,由于风险投资与私募基金投资阶段不一样,其对退出方式的选择会与私募基金有所不同,特别是投资于种子期的风险投资,由于风险投资基金有自身的存续期限,到期后必须清算,因此,风险投资商往往无法等到目标公司上市就必须退出。在这种情况下,股权转让往往就是首选。在风险投资案例中,以管理层回购最为多见。风险投资商一般会要求在投资协议中约定,在一定的条件下,比如到某一时间点,目标公司未能发行上市,那么创业企业的管理层(往往是这些企业的股东)必须按照一定的价格回购其投资的股权。此外,再引进新的风险投资商或者私募基金、战略投资者,也是不错的退出方式。

(待续 下篇将推出引进风险投资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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