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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对维权存在怎样的错误认识?七天无理由退货怎么规定的?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8-11-12 浏览:
导读:消费者每天都需要购物,买菜,买生活用品,奢侈品等等。在消费活动中难免会遇上不良商贩,消费维权就随之而来了,很多人可能都知道12315这个消费者投诉热线,当自己真的遇到需要维权的时候,发现不知道怎么入手,那么消费者对维权存在怎样的错误认识?七天无理由退货怎么规定的?下面就由大律师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消费者对维权存在怎样的错误认识?

消费者对维权存在怎样的错误认识?七天无理由退货怎么规定的?

  1、所有消费都可投诉

  《消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非此对象的消费投诉不属消费者协会的受理范围。

  2、所有购买商品都可投诉

  两种情况下,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一种是超过保修期的商品。一种是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

  3、商品、服务有诈可“假一赔十”

  新《消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七天无理由退货怎么规定的?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对于如何确定商品完好,目前业内的一致看法是“不影响二次销售”。

  7日的时间又是如何计算?

  从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只有期间最后一日为星期日或法定休假日的,以该日期的次日为期间最后日期。法定假期在7天当中的,则按规定照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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