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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有什么特征?债权转让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8-11-16 浏览:
导读:债权转让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它有自己的一套流程,债转让过程中有很多的事都是需要我们注意的。那么债权转让的概念是什么?债权转让有什么特征?债权转让的构成条件有哪些?接下来就由大律师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债权转让的概念是什么?

债权转让有什么特征?债权转让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人之债。

债权转让有什么特征?

  (1)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在不改变合同权利内容的基础上,由原合同的债权人将合同权利转移给第三人;

  (2)合同债权的转让只能是合同权利,不应包括合同义务;

  (3)合同债权的转让可以是全部转让也可以是部分转让;

  (4)转让的合同债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否则不得进行转让,转让不得进行转让的合同债权的协议无效。

  债权转让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构成要件有4个,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进行债权转让吧!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的债权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必须是合法的债权,如果像是赌债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依据合同法第79条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

  ①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

  ②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

  ③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

  ④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例如担保法第61条规定,最高额低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在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时候应该及时的通知债务人,注意只是通知债务人,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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