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律师博文 >> 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涉外婚姻登记需要哪些证件?

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涉外婚姻登记需要哪些证件?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5-16 浏览:
导读:通常情况下要是男女中有一方是非大陆居民的话,那么在我国境内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就被成为涉外婚姻。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涉外婚姻登记所需证件有哪些?随着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往下了解吧。

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涉外婚姻登记所需证件有哪些?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涉外婚姻结婚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当事人一方为本国籍居民,另一方为外国人、华侨、出国人员或台湾居民;

  3、双方自愿结婚;

  4、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5、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当事人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涉外婚姻到哪里办理登记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 自治区, 直 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证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 也是完全可以的。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