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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后是否土地变成私有?土地确权女儿可以继承吗?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5-20 浏览:
导读:我国目前正全面对农村的土地进行确权,那么有人就会问了农村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呢?别着急,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详细的来给大家介绍下农村土地确权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农村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农村土地确权后是否土地变成私有?土地确权女儿可以继承吗?

  1.农村土地确权的由来:在2013年1月31日中央下发的一号文件中提出,在农村地区全面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农村土地确权介绍:土地确权是指对农村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确认和确定,这项工作的完成简称确权。这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3.农村土地确权的原因:为了加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地基,需要对农村的产权做出明确的规定。只有理清国家与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之间的财产权利界限的基础上,才能构建起完整的农村资产财产权益体系,盘活农村生产要素,解放农村生产力。因此国家做出要在各地进行农村土地与房产大规模的确权登记,这也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

农村土地确权后是否可以土地变成私有

  农村土地确权确的只是承包权,所有权还是属于村集体,确权证书上也有时间,过了时间,土地又回到村集体,然后再根据情况分配,并不是说确权后,这块土地就永久归属于村民了。

  相关法律知识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但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经国家依法划拨、出让或解放初期接收、沿用,或通过依法转让、继承、接受土地建筑物等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可确定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确权女儿可继承吗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取得的土地的合法使用权的,而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订立遗嘱的,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女儿是有继承权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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