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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欺诈的常见情形有哪些?2019年合同欺诈赔偿标准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6-20 浏览:
导读:签订合同是常见的行为方式,一不小心就是遇到合同欺诈的情况,这是在所难免的。那么合同欺诈的常见情形有哪些?2019年合同欺诈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内容,一起往下看看吧。

合同欺诈的常见情形

合同欺诈的常见情形有哪些?2019年合同欺诈赔偿标准

  1、伪造合同

  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他人的财物。可以是伪造合同,直接套取他人财物;也可以是先伪造一份合同,并用此合同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骗取财物。

  2、货物引诱

  欺诈方利用一些单位或个人急需某种紧缺或畅销商品的心理,谎称能提供诸如钢材、汽车、铝锭、彩电之类的紧俏商品,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这种打法使欺诈方伪装成供货方当事人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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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用、假冒名义可以是假冒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业务负责人,利用伪造的证明文体与对方签订合同;盗用他人盖好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纸、介绍信、合同占用章,冒充该公司与他人订立合同;用他人已经作废或者遗失的合同纸、介绍信、合同专用章,冒充该公司的业务人员与他人订立合同;擅自刻制他人印章,冒充他人,打着别人的招牌与人签订合同。

  3、虚构主体

  欺诈方伪造营业执照,虚构企业名称、资金、经营范围等,采用根本不存在的或者未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与他人订立合同,骗取他人财物。

  4、谎称专利技术引诱

  欺诈方虚构能带来高额利润的专利、高新技术,打着包技术、包设备、包培训、包回收、包利润的幌子,引诱对方签订合同,连续骗取对方的转让费、培训费、设备费。

  5、虚假广告、信息引诱

  欺诈方先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骗取对方的中介费、立项费等财物。

  6、虚构担保

  欺诈人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进而骗取对方的财物。

  7、抵债诈骗

  欺诈人先与对方签订合同,想方设法让对方先履行,待对方交付货物后,声称自己无力支付货款,愿以产品抵货款。对方被逼无奈,只好接受欺诈人的条件。此时欺诈人便以劣质产品抵货款,使对方蒙受损失。

合同欺诈赔偿标准

  合同欺诈行为的侵权民事责任,主要方式有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害。

  对于返还财产,可以由受害人主张,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决定是否返还,实现减少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和浪费”的目标。

  对由于欺诈行为使受害人对预期不利的规避决策失误致使规避没有实现,或因欺诈而决策失误致使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的,应当赔偿损失。

  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应适当损偿。

签订合同要注意什么

  合同签订中有一些小细节,如果不加以注意,很可能为日后合同履行以及违约处理中造成麻烦。合同律师在这里向您提示一些我们在办理合同纠纷案中出现的需要意的事项,以供读者借鉴。

  (一)对方如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对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并注意:

  1、对方的授权委托书应该由我方保存,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

  2、如果对方是加盖分公司、部门的印章或者是部门经理、业务人员等都需要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二)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

  (三)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

  (四)争取取得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合同文本一般都为多页打印,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以免出现合同文本被部分替换的争议。

  (六)合同中的签字最好使用蓝黑钢笔水书写,这样能够明显区分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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