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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裁员赔偿有哪些?企业裁员方案是什么?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7-04 浏览:
导读:如果一家企业面临着经济困难,资金难以周转的时候,那么就不得不选择裁员了。那么企业裁员方案是怎样的?企业裁员赔偿标准又是怎么样呢?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将详细的给大家介绍相关知识,欢迎往下阅读。

企业裁员赔偿有哪些

企业裁员赔偿有哪些?企业裁员方案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以上规定,个别裁员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等同于规模裁减人员为:一个月提前通知金加工作年限乘月平均工资,其中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均有上限。

企业裁员流程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公司裁员的具体方案

  一、裁员基本原则——支付经济补偿方式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

  1、裁员原因:因生产经营困难,难以维联系公司运营,需大幅度裁员

  2、裁员对象:除经评估认为优秀的,可以暂时保留外,第一批裁员83人,暂保留员工60人

  二、裁员工作主要流程:

  1、召开会议,由公司领导宣布裁员决定及裁员原因

  2、公布被裁人员名单及补偿方案

  3、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并请接到通知单的员工签字确认,由人事部负责收回回执,如员工拒收通知单,则由该部门主管会同一名在职员工在通知单上签名,视为送达。

  4、被裁减员工应该在接到通知后根据公司后面规定的办理时间,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并填写《员工离职单》;

  2、工作交接手续办理完成后,将《员工离职单》并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当场核算其当月工资和有关补偿金;

  3、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对接,对履行完工作交接手续,工作无误的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由财务部发放工资及相关补偿后,员工需签字确认。

  三、经济补偿方案为:N+1

  1、N=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要求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按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1=提前通知金。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一是提前30天通知被裁员工 二是不提前通知,但需支付员工 一个月的工资 ,公司要求被裁减立即办理手续,需予以支付其一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XX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3倍标准计算,按XX地区标准一年最高上限为6600元

  四、本次裁员劝退工作涉及各部门职责:

  1、公司总经理会同班子成员主持裁员工作,做好离职人员谈话及思想工作;

  2、人事行政部负责通知书的发放和回执的回收工作,负责核算人员工资和经济补偿,如有被裁员工要求补缴社保的,负责在本年度社保基数公布之日后,为离职员工办理社保补缴手续等劳资后续工作;负责与财务部清点公司固定资产清况;

  3、被裁员工部门负责 人协助做好离职人员的谈话思想工作,做好组织带领办理手续工作、其原来的工作交接、包括材料物资、设施设备的交接,每个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交接工作准确、有序;

  4、财务部门负责做好离职人员的欠款、过失赔偿等记录,负责公司内部各项资产及帐目的核对与清点,以及准备好离职人员的工资和补偿金(现金形式)的发放。

  5、信息部负责与离职人员交接有关电脑信息等方面的事宜;

  6、公司安保部负责做好离职人员的行为控制,防止出现报复和人身伤害,以及人员离开公司后的门禁工作;

  7、XX负责接管回收的公司固定资产;

  五、裁员方案实施时间表:

  1、9月28日人事行政部完成被裁员工本月工资及补偿金的核算工作,并将拟定好的裁员方案报公司高管讨论,报董事长审批;

  2、9月29日做好裁员前各项准备工作,人事行政部准备好通知单及离职申请表;

  2、9月30日对仓库实施盘点;

  2、10月1日由总经理及班子成员分头召开各部门会议,说明裁员原因,公布裁员名单及补偿方案,人事部负责下发《通知单》和回收回执;

  3、被裁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填写《员工离职单》交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将核算完毕的补偿金告知员工,通知员工领取日期及履行的流程;

  4、10月2-5日财务部会同各部门清点公司固定资产,核对帐目

  5、10月15日-20日发放工资及补偿金;

  六、注意事项

  1、安全保卫:员工办完离职手续后,均需由部门主管陪同下取个人用品并离开,避免突发状况发生;

  2、财务部应事先核查本次裁减员工中是否存在帐款问题,人事行政部核查办公用品、收回工牌;

  3、保安应加强门岗力量,离职后员工不得进入公司,以避免恶性事件发生;

  4、由于员工辞退期间需要加强保安力量,所以保安的离职谈话应安排到最后或暂缓辞退;

  5、工资及补偿金的发放前提是,被裁员工工作交接清楚,帐目相符,如因不进行工作交接,擅自离职,存在帐款等问题,应办理工作交接,将帐目核结清楚无误后方可结算工资及补偿金。

  七、本次裁员可能发生的后续问题:

  1、社保补缴及个别人要求按实际工资缴费;

  3、如有被裁员工主张公积金的补缴;

  2、相关部门4-5月份奖金的发放;

  3、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4、社保及公积金尚未开户,本年度社保基数尚未公布,如有员工要求补缴社保,需预留出个人帐户部分,预留金额应为上年度标准的120%;

  5、如有员工拒不接受裁员或提出无理要求,是否告知其如下义务:

  八、被裁减员工义务:

  1、服从公司决定,不得以所谓上访反映为名或其他理由,诬告、威胁、恐吓、顶撞、侮辱、殴打、伺机报复公司同事和领导,违者将立即开除,依据法律规定开除者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造成他人身体、财产损害的,将予以赔偿;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服从公司决定,不得为发泄私愤,以任何形式破坏、损坏公司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建筑物、车辆及其他公司财产,违者除立即开除,依据法律规定开除者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并赔偿公司全部财产损失,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服从公司决定,不得故意拖延交接工作,不得借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或他人合法财产,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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