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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怎么计算?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7-11 浏览:
导读:在生活中,交通事故可以说是经常发生的,事故的发生,受害方肯定会要求赔偿事宜,精神损害赔偿就是其一。所以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就给大家讲讲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怎么计算?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的计算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怎么计算?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

  1、精神损失费赔偿分三个程度,《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2、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我国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已经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的确定,已经由原先的保护部分人身权和人格权扩展为保护人身权和人格利益,因为我国法律已经有了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具体准确界定,所以本文将以该解释简单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8日颁布的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

  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四是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此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成立条件有哪些

  由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与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同属侵权损害赔偿,故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也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有损害后果,即因人格权益等有关民事权益遭受侵害,造成受害人“非财产上损害”——包括精神痛苦与肉体痛苦;

  2、有违法侵害自然人人格和身份权益的侵权事实;

  3、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侵权人主观上有故意和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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