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律师博文 >> 构成诽谤罪的条件有哪些?诽谤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构成诽谤罪的条件有哪些?诽谤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8-09 浏览:
导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有人恶意诽谤他人的行为发生。那么关于诽谤罪大家都了解多少呢?下面大律师网小编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下构成诽谤罪的条件有哪些?诽谤罪的处罚等知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构成诽谤罪的条件

构成诽谤罪的条件有哪些?诽谤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构成诽谤罪有以下条件:

  1、诽谤他人所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并对他人人格和名誉造成损害的。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损害了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属于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2、诽谤罪的对象必须是个人,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对象;

  3、诽谤罪的行为人在散布虚假信息时必须是直接故意,此外在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存在不实成分的,不构成诽谤罪。

  根据法条的规定,构成诽谤罪满足上述条件以外,必须是情节严重,造成被害人严重后果的。所谓情节严重,是影响到被害人或其亲近亲属的日常生活、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群体事件等情况。

  诽谤罪属于“不告不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即被告人自诉告发,法院才受理,但是因为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自诉的,被害人近亲属可以告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因该诽谤行为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例如因诽谤造成被害人死亡、引起当地群众公愤、影响社会稳定或者国际关系等情况的,受害人即使不提起自诉,检察机关也应提起公诉。

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诽谤罪的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什么情况下不构成诽谤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

  1.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