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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造成了损失怎么办?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8-22 浏览:
导读:紧急避险为免责事由,但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要怎么处理呢?很多人都会有所困扰。所以,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将向大家介绍关于紧急避险造成了损失怎么办?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是什么的知识,欢迎阅读。

紧急避险的条件

紧急避险造成了损失怎么办?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是什么?

  (一) 合法权面临现实危险

  现实危险不包括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所面临的对本人的危险。如果事实上并不存在危险,而行为人误认为存在危险,实施所谓避险行为的,属于假想避险;对此,应按照处理假想防卫的原则予以处理。

  (二) 危险正在发生

  危险正在发生,是指危险已经发行或者迫在眉睫并且尚未消除,其实质是合法权益正处于受威胁之中。

  (三) 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合法权益

  必须出于不得已,是指在合法权益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时,没有其他合理方法可以排除危险,只有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才能保护较大合法权益;如果有其他方法排除危险,则不允许实行紧急避险。

  损害另一合法权益,通常是指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针对危险来源本身造成损害。

  (四) 具有避险意识

  避险意识由避险认识与避险意志构成。避险认识,是指行为人认识到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认识到只有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才能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认识到自己的避险行为是保护合法权益的正当合法行为。避险意志,是指行为人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危险的目的。

  (五) 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紧急避险造成了损失怎么办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是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避险过当行为所触犯的具体罪名,并根据避险过当所造成的损害的大小,确定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如下所述:

  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2、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3、因紧急避险采取的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一、区别

  1.危险的来源不同

  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可以是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在遭遇到人的不法侵害时,如果行为人是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反击,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如果为了躲避不法侵害,而损害第三人(不法侵害之外的人)利益的,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

  2.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

  3. 对主体的要求不同

  紧急避险要求主体不能有特定的身份(如警察、军人或消防队员等)。而正当防卫就没有这样的要求。任何人均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4、避险保护的是合法利益,损害的也是合法的利益(第三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怎么样选择,两害相全取其轻,避险所保护的利益必须要大于避险行为所损害的第三者的利益,如果等于或者小于所损害的利益,避险就没有意义,法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

  5. 实施对象不同

  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必须是向第三者实施。

  二、相同点

  (1)目的相同

  二者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2)前提相同

  二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

  (3)责任相同

  二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损害后果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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